遊艇界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男(中),因涉性侵案遭警局列管,111年中畏罪潛逃。台北市警方布線追緝於5日展開圍捕行動,以優勢警力將他逮捕歸案。(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12年9月11日
遊艇界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男(中),因涉性侵案遭警局列管,111年中畏罪潛逃。台北市警方布線追緝於5日展開圍捕行動,以優勢警力將他逮捕歸案。(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12年9月11日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遊艇界有「遊艇大亨」稱號的51歲張男,因涉性侵案遭警局列管,去年中畏罪潛逃。北市警方布線追緝於5日展開圍捕行動,張男拔槍射擊反遭優勢警力擒抱壓制、逮捕歸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偵查隊長曾逸群表示,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男涉性侵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且依檢察官命令自民國107年6月至114年6月應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登記報到,為士林分局列管登記報到性侵害加害人。

從軍情局退役後投入遊艇公司經營的張男,因前案遭判刑9年,於111年6月16日起畏罪潛逃,未按時至士林分局報到,經多處司法機關發布強制性交、毒品及侵占等案通緝。

案經專案小組數月埋伏、跟監調查並掌握行蹤後,9月5日深夜在新北市淡水山區產業道路發現張男展開圍捕行動,過程中張男一度擬從腰間拔槍射擊,現場優勢6名警力見狀迅速擒抱將他壓制在地,當場查扣克拉克手槍1把、子彈11顆。同時,警方也在張男藏匿處再查獲掌心雷手槍、子彈、各式刀械和逃生用繩索1捆等證物。

全案經調查相關事證後,張男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強制性交罪等3案通緝,移請北檢、士林地檢署及士林地院偵辦,並已發監執行中。(編輯:孫承武)11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