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相信政府設計同性伴侶服務框架會達致合理平衡
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爭取本港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部分上訴得直。判詞指,特區政府並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是違反人權法。聲明兩年後生效。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今次裁決後,特區政府必需設計一個盡量接近與異性伴侶同等權利的服務框架,但認為過程中要謹慎考慮,若太寬鬆,可能會導致「大開中門」,促使較多同性伴侶到海外結婚後,回港要求取得異性伴侶的相等待遇。
湯家驊認為,有關設計可能涉及龐大資源, 或會影響其他同等服務申請人,相信當局會嚴肅考慮有何替代方案,並達致合理平衡。
他又說,較難預料政府在兩年內,能否制訂有關平衡方案,但在一些情況下,一般有權再向法庭申請延後暫緩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