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不時接投訴指美容中心易手後要求消費者增購服務
消委會關注美容中心轉讓業務後改變服務內容的情況。消委會表示,過往不時收到相關投訴,曾有投訴人在美容中心購買不同療程,其後店舖經營權易手,新商戶以未有添置部分美容儀器為由,推介投訴人轉用及增購其他美容套餐,又拒絕投訴人轉換最普通美容服務的要求,最後投訴人被要求支付3000元並扣減18次現有療程,以換取更高級服務,投訴人在消委會介入後獲退回3000元,但不再獲提供預約服務。
消委會表示,如果新舊商戶在《憲報》或報章刊登業務「轉讓通告」,消費者可於通告發出後一個月內提出訴訟,但一般消費者少有經常查閱《憲報》或「轉讓通告」,因而錯失追討時機。
消委會又提醒商戶,在轉讓業務時如計劃一併轉移客戶個人資料,應先取得客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