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商場地底管道致命意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今年4月立法會已通過大幅提高職安健法例罰則,這類嚴重疏忽事件若掌握了證據,會與律政司商討,認真考慮以最新條文的可公訴程序處理,最高可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孫玉菡在一個電台節目重申,就今次事件,不會只追究前線責任,會一直追到大判,逐層看責任有多少。圓方商場屬港鐵旗下物業,被問到港鐵有否責任,孫玉菡表示在法例下,港鐵是今次地點的佔有人或業主,工程是聘用了承辦商,根據過往經驗,通常是承辦商出問題。

孫玉菡又表示,今次意外很罕見,會就每宗意外汲取教訓,兩周內完成巡查全港密閉空間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