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阿赫利阿拉伯医院爆炸案促使世界各国和组织将以色列最近的侵略行为称为“战争罪”、“屠杀”和“违反国际人道法”。

周二的袭击造成500多人死亡,当时平民正在那里避难,劳累过度的医务人员正在那里治疗病人,伤病员也聚集在那里等待救援或康复。

以色列将责任归咎于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模式的一部分,即官员们错误地将袭击的责任归咎于其他各方,通常是巴勒斯坦人自己。

然而,以色列官员的威胁表明他们无视平民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以色列陆军发言人丹尼尔·哈加里承认,数百吨炸弹已投向加沙,并强调“破坏程度而非准确性”。

但国际法对针对平民和医疗设施的袭击有何规定?

什么法律定义了什么是战争罪?

据联合国称,国际法中没有任何一份文件将所有战争罪编入法典。在国际法的各个分支中都可以找到可算作战争罪的清单:人道主义法、刑法和习惯法。

根据联合国的说法,战争罪发生在武装冲突期间,违反了《日内瓦公约》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这是旨在限制武装冲突影响的一套规则,也称为“战争法”。

该法律分支保护战争受害者,但不承认互惠原则,这意味着冲突各方不能以敌方的侵犯行为为借口不执行人道主义准则。

周二,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长伊塔马尔·本-格维尔威胁称,如果哈马斯不释放俘虏,将在加沙投放炸药。

然而,国际人道法确实承认“相称原则”,其中规定,如果对平民生命造成的损害大于所获得的任何军事优势,则攻击是违法的。

在周二的袭击中,有超过500人死亡,但医务人员报告称,由于四肢分散,很难给出准确的估计,而且伤亡人数可能要高得多。

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代表称这次爆炸事件是一场“大屠杀”,因为它造成了破坏和人员伤亡。

日内瓦第四公约

国际人道法,特别是在战争时期,主要由以色列批准的《日内瓦公约》规定。

它的四项核心公约是由1864年至1949年间签订的一系列条约组成的,其中第一个公约是为武装部队中的伤病员提供保护。

1949年制定的《日内瓦第四公约》首次呼吁全面保护未参与任何敌对行动的人,无论是儿童、病人还是健康的成年男性。

其中许多条款直接阐述了医疗支持的重要性:第14条规定,实际上必须为伤者、病者和孕妇等群体建立医院和安全区;第18条规定,民用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受到保护。

巴勒斯坦人权中心(PCHR)的国际倡导官员巴塞尔·苏拉尼在接受半岛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以色列的袭击已经针对了数十家巴勒斯坦医院、救护车和卫生工作者。

他说道,“以受保护地区为目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所有证据以及我们与目击者的对话都表明这是以色列的袭击。”

附加议定书一

1977 年,《日内瓦公约》通过了三项附加议定书中的第一项。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医疗单位任何时候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

德里南亚大学国际人道法副教授斯里尼瓦斯·布拉表示,调查违反本议定书的行为需要启动国际实况调查委员会,由于以色列尚未批准《第一附加议定书》,因此这一事件存在法律障碍。

海牙公约

日内瓦公约是针对战争受害者的,而海牙公约则涉及战争行为并允许对敌方进行互惠。

然而,在医疗保健方面也确实需要谨慎。

该条例第27条规定:“在围攻和轰炸中,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可能保护医院专用建筑以及伤病员聚集的场所。”

它的条件是此类建筑物不得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建筑物的存在,尽管它没有明确说明标志是什么。

尽管以色列尚未批准《海牙公约》,但作为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这些条例甚至对未批准国家也具有约束力。

说到加沙,什么时候被称为战争罪? (半岛电视台)

罗马规约

《罗马规约》是一项建立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条约,这是负责调查和起诉袭击医院和历史古迹等违反《日内瓦公约》行为的机构。

阿赫利阿拉伯医院成立于1882年,也是加沙最古老的医院之一,靠近一座教堂。苏拉尼表示,这也使其成为持续攻势期间流离失所者的避难所。

虽然以色列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但巴勒斯坦承认,因此发生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袭击意味着国际刑事法院拥有调查和起诉事件肇事者的管辖权。

苏拉尼表示,巴勒斯坦人权中心一直试图让国际刑事法院加快对以色列涉嫌战争罪行的持续调查,但他们对缺乏进展和回应感到失望,特别是与俄罗斯在乌克兰侵犯人权案件的处理方式相比。

苏拉尼说道:“我们一直呼吁国际社会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但他们的沉默导致我们陷入这种境地。”

布拉告诉半岛电视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关于医院爆炸案的明确声明并不能免除法院对该事件发起正式事件的责任,并且它更多的是出于政治目的而不是法律目的。

他表示,尽管国际刑事法院可能正在玩“观望”游戏,但目前没有发布调查公告是“令人惊讶的”,与过去发生的案件不同。

他指出,“目前的沉默理所当然地引起了对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定程度的怀疑。”

来源 : 半岛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