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0月10日电】关于大阪地方法院做出判决,把并非《水俣病特别措施法》救济措施对象的128名原告全部认定为水俣病,勒令日本政府、熊本县及肇事企业智索(CHISSO)赔偿一事,日政府和熊本县10日以不服该判决为由,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上诉期限为11日。
环境省就日政府的上诉理由发布文件,对于大阪地方法院判决中指出的在甲基汞中的暴露情况与水俣病发病的因果关系等指出,“与国际性科学见解和最高法院确定判决的内容大不相同”。环境相伊藤信太郎表示:“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次磋商并详查判决内容,结果是认为需要上诉请上级法院做出判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