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0月13日电】关于有性别认同障碍(GID)的人在户籍上变更性别需要接受去除生殖能力的手术这一法规,这是否违反规定尊重个人的《宪法》第13条成为审判中的讨论焦点,对此日本静冈家庭法院滨松支部11日以“缺乏必要性与合理性”为由,作出上述法规违宪且无效的判断,允许申请人变更性别。据律师团队介绍,作出法规违宪的司法判断尚属首次。

申请人铃木GEN(48岁)户籍上是女性,认为自己属于男性,家住滨松市。铃木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估计为此前同样被否定社会性别的孩子们带来了希望。”

2004年起施行的性别认同障碍特例法规定,“没有生殖腺,或者处于永久缺失生殖腺机能的状态”是变更性别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于事实上需要手术的内容孰是孰非存在争议,最高法院预计将于近期对其是否符合宪法给出判断。

滨松支部审判长关口刚弘在审判理由中,对上述法规的目的指出,这是由于考虑到若以变更前性别的生殖机能生育,则有可能产生亲子关系问题等社会混乱,认为立法时有一定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指出,该法施行已经超过19年,今年6月起施行对LGBT等性少数人群增进理解的法律,以社会状况正在发生变化为由表示,“与当初施行时相比,考虑的必要性变得相当小。”

因此表示,即便取消手术这一必要条件,由此产生的问题程度也是有限的,指出“免受违背性别认同障碍者意愿的身体侵犯,制约这一自由已经缺乏必要性与合理性”,给出了该法规违宪的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