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有責任尊重及適當保障選民的個人資料私隱
就近日社會有聲音指,選管會未有提供區議會一般選舉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民聯絡資料,令有意參選人士難以爭取提名,可能影響參選權利一事,選管會回應,根據相關法庭判例,選管會有責任尊重及適當保障選民的個人資料私隱,而選管會並無獲賦權向一般公眾提供選民的個人資料,故此選管會在區議會一般選舉未有公開提供選民的個人資料,包括聯絡資料。
選管會說,據了解,政府亦有考慮有意參與是次選舉的人士的實際情況,已作相應安排,有意向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爭取提名的人士,可聯絡由各區民政事務處擔任的地區委員會秘書處,要求聯絡相關地區委員會委員,而秘書處會盡早將有關請求及聯絡資料轉達至相關委員,並由有關委員決定是否聯絡相關人士。
選管會說,政府已提供合理渠道及作相關安排,讓有意參選人士可接觸提名人提出提名要求,因此不存在未有渠道接觸提名人以致影響參選權利,甚至造成選舉不公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