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中國光大集團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等;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曉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而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