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三隧分流方案第二階段「分時段收費」實施日期,延後一周至12月17日清晨5時起實施。政府表示,十分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

原定「分時段收費」實施日期為12月10日,當日是區議會選舉投票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陳恒鑌表示,對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安排有信心,不太擔心會影響區議會選舉,但有時推行新事物或會出現一些情境,他不猜測改變實施日期是否與區議會選舉日有關。

陳恒鑌表示,政府在不足一周內改動措施落實日期,未免會令公眾感到混亂,認為當局在制訂民生政策時要深思熟慮,建議當局早日推出宣傳工作及向外解說,認為政府有較多時間準備,期望屆時不會出現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