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原慰安妇索赔案二审日本逆转败诉
【共同社首尔11月24日电】关于韩国原慰安妇及遗属等总计16人向日本政府索赔的诉讼,23日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驳回原告诉求的一审判决,勒令日本政府向原慰安妇每人支付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0万元)赔偿。一审以国家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主权豁免”原则为由驳回诉讼,但首尔高院对此不予认可。
日本政府从一审起就未出席诉讼,判决由此确定的可能性很大。韩国尹锡悦政府上台后日韩关系有所改善,但两国之间可能仍存在隔阂。
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冈野正敬将韩国驻日大使尹德敏招至外务省,抗议称“极其遗憾,绝对无法接受”。冈野表示请求权问题基于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已经解决,“强烈要求采取适当措施,纠正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高院认为原告等因诱拐、绑架等被动员,被迫与军人发生性行为,系违反当时日本加入的国际条约和日本《刑法》的违法行径。关于国民在本国遭遇的违法行为,高院认为存在不承认加害国“主权豁免”的国际习惯法。
原告之一、原慰安妇李容洙(94岁)在宣判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日本必须正式道歉并作出赔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