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海军驱逐舰在南沙群岛附近开展“航行自由行动”
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发表新闻稿称,11月3日,美海军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杜威”号(DDG 105)根据国际法在斯普拉特利群岛(中国称南沙群岛)附近的南中国海坚持航行权利和自由。行动结束后,“杜威”号退出“过度主张区”,继续在南中国海开展行动。
美海军第七舰队称,“这次航行自由行动(FONOP)通过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台湾和越南对无害通过施加的限制,维护了国际法承认的权利、自由和合法使用海洋的权利”。
该新闻稿续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和台湾各自声称拥有整个斯普拉特利群岛,而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也声称拥有某些地貌。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和台湾在军事船只或军舰‘无害通过’其领海之前均要求获得许可或事先通知,这违反了国际法。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习惯国际法,所有国家的船只——包括其军舰都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美海军第七舰队称,“单方面对无害通过施加任何授权或事先通知要求都是非法的。美国在没有事先通知或请求任何声索国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无害通过,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和越南施加的这些非法限制的挑战。美国证明了无害通过不受这些限制”。
该新闻稿称,“在南中国海的非法和广泛的海洋主张对海洋自由构成严重威胁,包括航行和飞越自由、自由贸易和畅通无阻的商业,以及南中国海沿岸国家的经济机会自由。美国挑战世界各地的过度海洋主张,无论主张者的身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习惯国际法保护所有国家享有的一些权利、自由和合法使用海洋的权利。国际社会在维护海洋自由方面发挥着持久的作用,这对全球安全、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
该新闻稿补充说:“美国坚持所有国家航行自由的原则。只要一些国家继续声称和主张对权利的限制超越了国际法赋予它们的权力,美国就将继续捍卫所有人都应享有的海洋权利和自由。国际社会的任何成员都不应受到恐吓或胁迫而放弃其权利和自由”。
美海军第七舰队说:“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军每天都在南中国海开展行动。它们与志同道合的盟友和伙伴密切协调,共同致力于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秩序,促进安全与繁荣。我们的所有行动都是根据习惯国际法安全、专业地进行的。这些行动表明,只要国际法允许,美国就会在任何地方飞行、航行和作业——无论过度海洋主张位于何处,也无论时事如何”。
此前,11月1日,美海军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拉斐尔·佩拉尔塔”号和加拿大皇家海军护卫舰“渥太华”号通过台湾海峡,这是自今年6月以来,美加军舰第三次联合穿越台湾海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