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男子販運81公斤可卡因判囚23年4個月
一名建築工人報稱為「搵快錢」而販運約81公斤可卡因,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法官指,本案涉及非常大量毒品,遠超量刑指引範圍,一旦製成霹靂可卡因,巿值高達1.6億元,判處被告監禁23年4個月。
被告譚國倫承認在2021年4月30日,在元朗僑興路白沙村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81.87公斤可卡因。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13項定罪紀錄,其中5項涉及毒品,在2011和2014年分別因販毒判監2年8個月和5年。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妻子懷孕,錯誤及愚蠢地犯案企圖「搵快錢」改善家庭生活,而女兒現時1歲,被告將錯過女兒的成長過程。
法官判刑時說,本案涉及的毒品可卡因市值過億元,若製成霹靂可卡因更高達1.6億元,被告認罪減刑至23年4個月。法官又說,對被告妻女寄予同情,勸勉被告服刑期間好好裝備自己,出獄後好好做人,不應重蹈覆轍,一盡父親和丈夫的責任,珍惜與子女相處餘下的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