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針對第一信用金融集團的5名前董事及一名前事實董事展開法律程序,因涉嫌違反受信責任,尋求作出取消資格令。涉及的人士分別為前主席兼執行董事冼國林、前事實董事曹貴子、前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曾仁光、前執董梁偉雄和何筱敏,以及前獨立非執董戴文軒。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間,曹貴子參與第一信用的業務管理,以及作出董事性質的決定,以該公司的事實董事身分行事。

當局指,曹貴子在2016年1月是第一信用進行股份配售的承配人,而曹貴子及兄長在2個月後的供股當中,屬於未獲認購的供股股份認購人;但第一信用聲稱所有承配人及認購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證監會指,經調查後,有關人士因沒有披露曹貴子為事實董事;以及導致該公司發出相關虛假或誤導性資料;而當中4人亦因在批准配售建議時,沒有考慮對公司股東的攤薄影響,違反相關責任。

證監會正尋求法庭頒令第一信用須公布法庭的裁決,讓股東知道曹貴子曾為該公司的事實董事,以及曾發出虛假或誤導性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