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战和停火的异同
鉴于战争和冲突的存在,休战、停火和平静是国际政治词汇以及阿拉伯和非洲地区广泛使用的术语。它们的含义相似,但影响、后果和义务不同。
休战一词
在《阿拉伯人的语言》(Lisan Al-Arab)词典中,休战和停战的意思是战后和解。与他休战,就是与他讲和,休战的基础是动荡后的平静,而且休战可能被给予了指定的时间。期限一过,他们又重新开始战斗,因此有句话说:战火中的休战即戴着镣铐的沉默。
1945年《联合国宪章》没有明确界定人道主义休战的概念,但国际法学者将其定义为“交战双方根据交战双方的协议停止军事行动”。
尽管该术语表明不可能找到导致战争最终停止的解决方案,但它仍然是一项除了军事性质之外还具有政治性质的措施,并且可能是交战双方达成和解的前奏。
休战协议受一系列法律文本管辖,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人道主义法,特别是1907年海牙第二次国际和平会议通过的《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五章。

国际法中的休战
休战协议应由双方专门指定进行谈判的代表缔结,除非经交战各方政府批准,否则不具有约束力。战场上的陆军指挥官别无选择,只能遵守休战的条款和要求,其中规定了各方的义务和责任,例如不开枪、允许人道主义和救援援助进入、交换囚犯和被拘留者以及减轻冲突和侵略地区人民的苦难。
休战谈判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就像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和以色列于2023年11月24日达成的休战协议,以及此前加沙地带的战争一样。
它可能包括停止交战双方在所有领域的所有战斗行动,从而形成全面停战,也可能是部分停战,仅包括某些领域,并且有最后期限,如果未达成延期或最终协议,则该协议将过期。
休战协议将在确定日期后生效,除了进行或发起谈判的各方外,交战双方将确保其执行和遵守其条款。
《海牙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将休战协定正式、及时地通知主管当局和军队。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或在指定期限内停止敌对行动。任何违反休战协议的行为都赋予另一方放弃休战协议的权利。

《海牙章程》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违约情况。第四十条规定,“一方严重违反休战协定,另一方有权认为该协定已终止,甚至在紧急情况下恢复敌对行动。”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个人自愿违反休战条款,则有权要求仅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如有)进行赔偿。”
国际人道法要求交战各方遵守停战协议。《海牙章程》第二十三条、安理会2014年第(2175)号决议、《日内瓦四公约》和联合国关于人道主义停火的决议均强调冲突各方必须尊重人道主义停火休战。
经验证明,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不具有国际法约束力,仍然对交战各方具有约束力,而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则具有国际法约束力。
无论休战持续多久,都只是冲突各方暂时停止战争行为,除非签署和平条约,否则无法结束,例如1979年3月以色列和埃及之间以及1994年以色列和约旦之间结束战争的条约。

停火
《人道法实用指南》认为停火是一项规范“在全部或部分冲突地区在指定时间内停止所有军事活动”的协议。它是出于战略军事甚至人道主义目的而采取的,不包括政治或军事条件。”也称为平静。
停火可能是冲突一方宣布的,也可能是双方谈判的结果。它可以表述为“暂时停火”、“暂时停止敌对行动”或“停火”。
停火协议受国际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管辖,包括有关《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规定。
1973年十月战争和2006年黎以战争中交战双方之间的停火是安理会发布要求停火决议的最著名案例之一。

这种暂时停止战争可能是朝着达成正式停火协议、最终和平条约迈出的一步,因为它是根据《海牙公约》结束军事行动的共同协议和正式合同,特别是遵守《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五章的规定。
如果未能就停火的具体期限达成一致,交战各方可以恢复敌对行动,但须通知敌方恢复敌对行动。当一方严重违反停火条款时,另一方可免除通知义务。
历史上停火协议的一个例子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英国和德国在1914年12月24日新年之际达成的非正式协议,但几天后战争又重新爆发。还有1953年7月27日朝鲜战争期间停火和建立非军事区。
2005年2月8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宣布停火。当时,巴勒斯坦首席谈判代表赛义卜·埃雷卡特宣布:“我们今天商定,马哈茂德·阿巴斯总统将宣布全面停火和针对以色列的暴力。以色列总理沙龙将宣布全面停火并停止针对巴勒斯坦人的一切军事活动。”

休战和停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停火协议不包含政治或军事条件,可以由冲突各方之一宣布,也可以是冲突各方之间谈判的结果,仅限于在特定地理区域内暂时停止敌对行动。而休战必须经冲突各方或其代表同意才能缔结,包括参与战斗的整个地理区域,并规定了其条件和各方的义务。
休战协议的概念也不同于停火协议,前者的持续时间比后者短,并且主要具有人道主义目标,比如引入援助和救济,而停火则旨在实现战略目标,例如重新安排和集结部队、评估对手的能力,或者给政客提供谈判的机会。
停火和休战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停止战斗的临时协议,都是政治领导人而不是军方做出的政治决定。因此,“休战”一词有时也可指停火,尽管它们之间的含义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在此背景下,人道法(《日内瓦第一公约》第15条)规定,“只要情况允许,双方可以同意安排休战、停火或局部安排,以便收集、交换和运输战场上留下的伤员和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