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高雄港區碼頭內貨櫃堆疊。(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高雄港區碼頭內貨櫃堆疊。(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1日電)央視新聞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明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協定稅率。

根據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對此聲稱,「希望台灣地區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在公告中宣稱,「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ECFA

ECFA小百科

ECFA全名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2010年6月29日簽署,並於2010年9月12日生效。

ECFA整體架構包含早期收穫清單(早收清單)及後續的貨品貿易協議(貨貿)、服務貿易協議(服貿)等,目前僅早收清單正式上路。

中國給予台灣539項貨品(含農產品18項及貨品521項)早收優惠關稅,並開放服務貿易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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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公告提到,根據ECFA,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編輯:陳鎧妤)1121221

中國發布公告,明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的協定稅率。(圖取自中國財政部網頁gss.mof.gov.cn)
中國發布公告,明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的協定稅率。(圖取自中國財政部網頁gss.mo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