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勾結外國勢力」罪名 黎智英今出庭
2023-12-18T08:53:14.233Z

(德國之聲中文網)備受矚目的「黎智英案」週一(12月18日)上午10時左右正式開審,整起案件的裁決過程預計持續約80天。英國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開庭前夕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香港法學學者黎恩灝在審判前接受DW訪問時則指出,黎智英最終若被法院判處長刑期,也不會令人意外。
黎智英在2020年8月與《蘋果日報》多名高層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捕,遭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最高恐被判處無期徒刑。
當時被捕的6名《蘋果日報》及壹傳媒高層,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罪,黎智英是此案中唯一不認罪的被告人;壹傳媒3家被列為被告的關聯企業,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網路有限公司,亦不認罪。
根據DW記者現場觀察,聆訊開始前,外號「王婆婆」的香港社運人士現身法院外,高舉英國國旗示威,同時高喊「釋放黎智英、支持蘋果日報」,隨後被警方驅趕至馬路另一側,引發一陣騷動。

黎智英本人在今天早上搭乘藍色囚車抵達法院,著米色西裝外套、背心和藍色襯衫,在4名懲教人員看守下走進被告席,並朝旁聽席揮手致意。包含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多名外國領事館代表都到場,黎智英的妻子也與子女一同旁聽聆訊。黎太太向DW表示:「心情平靜,見到他很開心,雖然我們很常會面。」
聆訊開始後,法官首先澄清港媒報導稱黎智英申請海外證人視訊出席聆訊遭拒一事,稱他並未依規範在42天前提出申請。
據港媒報導,辯方首先針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提出爭議,並引述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主張控方若欲針對煽動罪行提出檢控,只能於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但檢方列出的涉案文章和黎智英被正式提出檢控出庭應訊的日期已超過時效。
黎智英案原定於2022年12月開審,至今已延宕3年。黎智英曾要求法院批准他聘請英國律師歐文(Tim Owen)為辯護律師,原先已獲法院批准,但隨後律政司以該案涉及國安事宜為由,稱不適合有外籍律師參與,還出動「人大常委釋法」,導致全案延後開審。黎智英曾因無法聘用歐文提出司法覆核,並以因「得不到公平審訊」為由,要求永久終止聆訊,但都遭法院駁回。
民眾聲援
一名到法庭支持黎智英的民眾萊恩(Ryan)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說,他特別早起到法院外「見證歷史」,他表示黎智英入獄3年都沒有放棄,「我希望能讓他知道有人在乎」。
另一名支持者鍾喬利(Jolly Chung,音譯)透露自己前一天晚上10點就到法院外:「我不想他出現在法庭上,結果發現沒人參加。」一位宋姓支持者則說早上4點就到現場,「我覺得黎智英是英雄……他選擇承擔這些」。

英美發聲譴責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捕,被視為香港《國安法》壓迫新聞自由的代表性事件,引發全球關注,英國及美國均表示譴責。
英國前首相、現任外交大臣卡梅倫17日稱,「香港國家安全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批評國安法傷害香港,「(香港)權利和自由受到嚴重侵蝕」。「我嚴肅關注任何人因《國家安全法》面臨起訴,尤其是出於政治動機對英國國民黎智英進行起訴。」卡梅倫也敦促中國廢除國安法,停止起訴所有根據該法受到指控的人,並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則表示,壓制新聞自由、限制資訊流通的行為,還有北京和港府改變香港選舉制度的做法,破壞了香港的民主制度,同時也損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聲譽。
學者怎麼看?
香港法學學者黎恩灝在審判前向DW表示,港府不斷想利用長時間拘留,讓黎智英離開大眾目光;雖然黎智英已確定因欺詐罪被判入獄5年,但有鑑於檢察官將他涉國安法的案件拉到高等法院進行審理,若黎智英最終真的被判處長時間的刑期,也不會令人太過於驚訝。
黎恩灝還說,國安法實施後,也改變了香港的訴訟程序,例如接手黎智英案的法官都是由香港特首親自挑選,陪審團也被取消。加上黎智英早前申請英國律師卡關,都成為《國安法》危害香港法治的例證。
黎恩灝也提及,必須留意北京是否會在此案中延續2016年對待香港民主派議員的的做法來介入審判,當時北京透過人大對《基本法》做司法解釋,向法院施壓,隨後法院撤消了香港本土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與此同時,中方也面臨國際輿論壓力。不少國家聲援黎智英;黎恩灝指出,對國際社群而言,這起案件不單是地緣政治事務,更涉及國際人權。
(DW記者Phoebe Kong、李宥臻對此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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