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門檻降 助港律師提供服務融入內地發展
內地今年10月初起,落實降低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門檻,將報考資格的執業經驗要求由5年下降至3年。大灣區律師可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辦理適用於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當中包含訴訟和非訴訟業務。
取得香港律師資格約3年的譚建城表示,現時在港較多處理土地房產、商業貿易等事務,當中有不少客戶在內地有業務往來,所以他亦會提供跨境法律服務。他表示,以往需要聘請內地律師處理內地的法律事務,當日後取得大灣區律師資格後,就可以為客戶提供一條龍服務,所以他想盡快完成考試。他又提到,內地司法部會向有意參加考試的香港律師提供培訓,年輕律師可透過培訓,加深對內地法制的認識。
在香港執業大約30年、屬首批大灣區律師的葉嘉麟表示,以往的客戶主要是香港客戶,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後,可以直接接受有關內地法律事務的委託,此後他收到的委託明顯增加,現時有7至8成都是內地客戶。葉嘉麟又說,建立一個律師團隊需要不同年資的律師,認為讓更多年輕律師取得大灣區律師資格不會增加競爭,反而有助香港融入大灣區發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大灣區有龐大市場,相信對香港律師有不少吸引力。他又認為,內地應該考慮逐步取消對香港律師執業要求的門檻。
根據香港律師會資料,大灣區考試2020年推出後,共舉辦三次考試,有約1500名港澳律師應考,其中300多人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