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准律政司申請剔除中國混凝土的申索 環保署歡迎裁決
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油塘東源街22號混凝土廠是否須領取指明工序牌照營運向環保署提出的民事申索,並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濫用法律程序。因此法庭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剔除中國混凝土的申索,並下令中國混凝土須支付訟費。環保署發言人歡迎原訟法庭的裁決。 中國混凝土去年8月入稟高等法院,指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其位於油塘東源街22號混凝土廠無須領取指明工序牌照營運,認為環保署錯誤詮釋條例對筒倉容量的定義。中國混凝土要求法庭宣布無須領取相關牌照營運,並要求署方就指控該廠無牌非法營運而造成損失一事,作出賠償。律政司於去年10月代表環保署向高等法院申請剔除有關申索。
環保署發言人說,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油塘東源街混凝土廠的運作。如發現違規行為及或運作造成空氣污染滋擾,會採取執法行動及把蒐集的證據轉交律政司考慮及作適當跟進。 另外,署方正着手修改《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加大執法權力封閉違規處所,讓部門能夠更快速和有效處理類似情況,預計明年第一季可以把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