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警方有責任依法通緝5人 做法有理有據
警方國安處通緝5名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潛逃海外的人士,保安局表示支持。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5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昭然若揭,明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通緝5人,做法有理有據。
發言人又指,無論包庇這些竄逃人的國家和政客如何無理抹黑,警務處都會堅定不移、無所畏懼,繼續奉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指出,潛逃海外的逃犯一直透過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宣揚違法意識,並煽動市民支援、資助,甚至參與他們以及其黨羽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提醒市民要認清這些人的真面目,切勿受其唆擺,最終要負上刑責。
保安局表示,將連同各執法部門會繼續依法阻止竄逃海外的人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追究這些逃犯及其黨羽,並資助他們的人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