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說,中方提醒美方,監控的範圍越大,朋友圈就越小,美國應當多一些邊界感,少一些掌控欲。

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關於美國情報部門無需經過授權即可監聽海外非美國公民、加強國際監控的法律條文《涉外情報監視法》第702條,將於本月31日到期的問題。

毛寧說,有關法例在「水門事件」後推出,原本是為了防止行政當局濫用權力、任意監聽。但是2008年增加的702條款,容許安全部門無需法院許可即可實施監聽監控。此後美國政府不斷擴大監聽監控範圍,插手別國內政,干預國際事務,做法與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