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提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至不低於50%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計劃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於30%提高至不低於50%,同時要求槓桿率不得低於4%,以限制盲目擴張。
金監總局指出,提升主要出資人的持股比例,有利壓實股東責任,增強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意願,有利提高決策效率,避免股權分散導致公司治理失效和失衡。
徵求意見稿的主要修訂內容涉及優化准入政策、突出業務分級監管、加強公司治理、強化風險管理,同時要求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加強對合作機構的約束管理等。
根據意見稿,消費金融公司向借款人發放消費貸款,應確保有真實合理的消費需求、充分的還款能力,授信額度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此外,消費金融公司擔保增信業務餘額不得超過公司的全部貸款餘額50%,並針對業務範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