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華醫院一名員工,投訴部門上司將其病假資料轉發至部門員工通訊群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醫管局違反保障資料原則有關個人資料使用的規定。

公署的報告提到,該名員工以即時通訊軟件向部門經理告病假,並提及病況,其直屬上司將訊息轉發至有47名員工的通訊群組, 私隱專員鍾麗玲說,上司轉發的兩則訊息都是「原汁原味」。公署發現醫管局收集投訴人的病假資料,明顯是為處理其病假申請和安排人手調配,但向群組轉發訊息則超出了原本使用資料的目的,而且未經投訴人同意,公署因此裁定醫管局明顯違反相關條例原則。

公署向醫管局發出執行通知,要求制定政策,督導人員處理病假申請,須按「有需要知道原則」披露相關資料,加強培訓提升員工意識,並實施恆常監察。

另一宗類似投訴,投訴人則受僱於一間知名時裝名牌公司,其上司同樣向兩個員工群組轉發了其病假資料。公署表示,過去5年平均每年收到過百多宗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投訴,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保存、使用、披露、保安及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