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usell事故一年多完成調查報告 鍾麗玲稱有空間加快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報告指出,網上拍賣平台Carousell因保安漏洞,導致260萬名全球用戶個人資料外洩,包括32萬名香港用戶。
公署已向Carousell發出執行通知,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如果違反執行通知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5萬元、監禁兩年。她建議應提高所有罰則,加大阻嚇性,並建議引入行政罰款機制,如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案,公署可直接罰款。
公署亦建議引入強制性通報,要求出現洩漏私隱事故的機構必須通報。鍾麗玲表示,政府會一籃子考慮修例建議,再諮詢立法會,到時亦會考慮商界意見,同時平衡資料外洩事故有上升趨勢。
Carousell去年向公署通報事件,公署一年多後完成調查報告,鍾麗玲表示,調查要有程序,但同意有空間再加快。她解釋,曾五次向平台查詢,對方亦聘請資訊顧問公司作獨立評估,公署要等待相關報告,亦有資料要再澄清,因此花了些時間。公署今年10月完成調查,草擬報告後,根據程序公義,亦要送到受查公司評論,公署再檢視是否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