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穗會獲當局接納建議在中環現址繼續營運
藝穗會獲當局接納建議,可在中環現有處所繼續營運。
政府公布已接納由香港藝穗節有限公司提出的建議書,於明年4月1起營運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處所、即現時藝穗會,作文化藝術用途,為期3年。
根據藝穗節公司計劃,該公司會繼續在上址營運藝穗會,並會推出一系列以藝術科技、跨界別表演及中華文化藝術為主題的嶄新節目。藝穗節公司亦計劃令藝穗會繼續成為中環及全港具標誌性的文化藝術地標,展示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政府於今年4月宣布徵求建議書工作,以物色最合適的非牟利營運者營運處所,並於8月展開有關工作,邀請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藝穗節公司,提交建議書。今年10月20日截止時共接獲6份建議書,並成立評審委員會,根據評審準則評審和考慮接獲的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