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8天。鍾沛權今繼續作供,他表示《國安法》後仍盡量維持編採方針,認為如實報導受訪者港獨等主張屬言論自由所容許,但承認因新法而不刊登鼓吹港獨文章。
他續指,妻子陳沛敏被捕、《蘋果》停刊後感到《國安法》威脅「好埋身」,遂決定下架文章及遺散同事以保護同事和公司,又承認曾考慮停運。但他仍續辦《立場》,他哽咽稱「唔捨得、唔甘心」,又指「其實我同同事都覺得,由始至終我哋都冇乜嘢係做錯過」。他其後因照顧妻子,自感無法履行職責而辭任總編,並找來林紹桐頂替,鍾說到林時再度哽咽,形容他「好好」、「佢願意冒呢個險」,但對最後致林成為同案被告感「唔好意思」:「我好似最後冇辦法保護晒所有同事。」
稱《國安法》通過後編採方針不變 惟下架倡港獨文章
鍾沛權昨稱,香港回歸後的言論自由環境,直至《國安法》前均與回歸前相若,亦受《人權法》和《基本法》保障。余若薇問他《國安法》通過後,《立場》有否改變做法,他表示就報導而言,「我哋就冇乜大改變」,因仍認為如實報導反映不同主張,「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嘅一部分。」
但他坦言,《國安法》條文有明確規範,故就博客或讀者投稿的評論文章,「如果提倡香港獨立或其他領土分離主義,我哋都唔會刊登。」但他補充,仍想「盡量維持之前嘅編採方針」,故只要不觸及「紅線」,即使有文章猛烈批評權力機關,甚至要求修改憲法,只要不會觸發即時暴力的風險,仍認為屬言論自由所容許可刊出,又指《國安法》亦表明不會損害香港言論自由。
《國安法》後續報港獨主張 稱磨平尖銳觀點「反而係斷章取義」
本案涉多篇政治人物專訪,當中有人提倡港獨。余若薇問《國安法》後是否仍可報導港獨主張,鍾稱「我哋都會盡量報導」,因政治人物備受關注,應讓公眾知道其真實主張:「我唔可能去篩選或者幫佢磨平佢某啲比較尖銳嘅觀點,如果係咁我反而係斷章取義」,甚或令讀者誤以為此人「幾溫和」。他又舉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被裁定含港獨含意,但如在新聞報導現場出現該口號的橫額仍應報導。
他續解釋,「我唔想同事有啲不必要同埋好難把握嘅紅線」,直言《國安法》下紅線模糊,「你一覺得有啲嘢唔出得,就發現左支右絀,因為好多嘢都判斷唔到」,形容操作困難度很大、引致不必要自我審查,亦令報導不全面,故想盡量避免。余若薇問及,那是否可不進行相關人物專訪,鍾重申「傳媒有責任去紀錄同報導」。
《蘋果》停刊後感威脅「埋身」 遂下架文章及遣散同事 憶妻被捕時哽咽
余若薇後問及《蘋果日報》案的詳情,鍾沛權憶述身為副社長的妻子陳沛敏前年6月被捕時,一度雙眼通紅並哽咽,三度說「唔好意思」,未能繼續作供,需在早休過後才繼續。他其後表示,前年6月17日,包括妻子的多名《蘋果》高層被捕、資金被凍結,《蘋果》於6月24日停刊。當時《國安法》生效近一年,傳媒一直「步步為營」,《蘋果》案是九七回歸以來首次有傳媒機構及編採人員被捕被控,「仲要係一條刑罰非常重嘅新條例」,他形容威脅變得「很具體」、「好埋身」,遂想辦法「嘗試保護同事、保護公司」。
《立場》其後於6月27日發布公告,稱將所有5月前刊出的評論文章下架,停收捐款及遣散員工並重新簽約等。鍾沛權解釋,下架決定艱難,亦不代表認為內容有問題,但由於當時判斷不到什麼內容不違法,為安全起見「唯有一刀切全部下架先」,若博客望繼續刊登,他們再重新發表,例如哲學相關文章便全部重新上架。
而由於《蘋果》被凍結資金,他們不希望一旦《立場》「非正式死亡」時會浪費贊助人金錢,故停收捐款;亦望將同事損失減至最低,故由「月尾出糧」改至「月頭出糧」,並盡快為工作逾半年的同事結算年資和付遣散費,比法例要求兩年的年資為寬鬆,「我希望盡量可以善待同事」,「基本上唔想拖欠同事薪金。」但他本人則沒有收遣散費。
《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余若薇問及:「你太太被捕被告,蘋果又停刊,點解《立場》要繼續呢?你自己又冇遣散費,又留任做總編輯呢?」鍾表示「個工作唔止我覺得啦,其實成個團隊同事都覺得我哋工作有意義、有意思,應該做落去」,加上當時不少傳媒機構遭遇變化,「有啲好好嘅行家離開咗原來個工作崗位」,由《立場》聘用,形容團隊「越做越好」,「好多化學作用或者火花可以碰撞到出來」,無論報導的質和量也有進步。
他續指,「最簡單講法就係唔捨得啦,唔捨得、唔甘心。其實我同同事都覺得,由始至終我哋都冇乜嘢係做錯過,冇覺得自己有做過任何嘢係會被、或應該會被法律追究或針對」,甚至如今回想:「會唔會有啲一廂情願呢?但當時確實係咁諗,所以就繼續。」
余若薇問為何覺得沒有做錯,鍾引創刊辭稱《立場》不會有「隱藏議程」,直言每篇報導均沒有隱藏目的,「我哋好純粹就係見到有重要性、關乎公眾利益、有公共性嘅事件或人物,我哋就想去報導。」他表示,認為做法對社會有益,甚至「係對國家有利」,因充分的言論自由、準確的事實記錄,「將佢擺出嚟公共領域,大家自由討論,呢個過程本身至可以令社會進步」,而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前後也沒有變過,「覺得冇錯所以就一直做落去。」
稱因妻子還柙 無法履行職責遂辭職 認曾考慮結束《立場》
余若薇續問,既然不捨得,又為何於2021年10月尾辭任總編緝。鍾解釋「純粹係家人嘅關係」,因妻子7月被捕後不獲保釋,面對的刑期難以估計,他當時每天到大欖女懲教所探訪,「開始唔係好能夠履行我原來工作嘅角色」,不能長時間身處辦公室,亦難以事前審閱文章。
鍾表示,「我覺得唔理想的,我冇辦法發揮到我呢個崗位應該盡的職責」,並承認於9月下旬、10月時實「認真諗過」是否結束《立場》,「但係⋯⋯唔捨得、唔甘心」,他再哽咽,並指「有班好好嘅同事做緊嘢,結束平台非常可惜」。
稱對林紹桐「唔好意思」:我好似最後冇辦法保護晒所有同事
鍾續指,當時包括陳沛敏在內,「我嘅其他家人都唔想我再冒險落去」,雖然他判斷「辭職唔辭職對我嚟緊可能遭遇被針對,我覺得分別唔係好大」,但終打算辭職令家人安心。而由於傳媒機構一定要有總編輯,故需找人頂替其職位,「最難抉擇係搵咩人」。此時他停下來,哽咽說「唔好意思」,余若薇着他「飲啖水」,他喝水後說:「我有位好好嘅同事林紹桐,佢願意冒呢個險,咁對我嚟講我係唔好意思嘅,因為我唔想我啲同事冒險」,但在他要辭職和不希望《立場》結束下,「要做一個選擇。」
余若薇問,他對林紹桐感「唔好意思」的原因,是否因「你辭職令佢做總編輯,令佢要同你做同案被告?」,鍾答「係」,直言:「去到我被捕嗰日,我有啲意外同唔應該,就係點解嗰啲文章明明唔應該係佢負責,點解要拘捕埋佢呢,呢個對我嚟講係好大嘅不安寧,我好似最後冇辦法保護晒所有同事。」
辭職後「職業病」開群組發指示 但對最後兩文章誰審批不知情
控方早前指,鍾沛權離職後於12月15日開設兩個名為「Stand」的群組,就編採事宜發指示,一個包括鍾沛權、林紹桐和梁俊勤,另一個只有鍾和林。鍾解釋,二人群組是「開錯咗」,並笑言開設原因是「職業病」,「有時見到錯漏又忍唔住想提醒,見到有啲文章幾好又想提醒,見到其他行家做咗某啲故仔點解我哋未有,又想提醒」,故成立群組「持續喺裏面好囉嗦咁畀啲意見」。
余若薇表示,控方似乎指他「辭職係假嘅」,鍾表示他對涉案15篇文章的責任沒有異議:「我承認的,亦覺得冇乜嘢需要隱瞞,作為總編輯呢啲角色責任係一定的」,故沒有在錄影會面保持緘默。
但他指,「去到一啲唔係事實嘅嘢,我冇得夾硬認」,直言雖一直在 WhatsApp 群組表達意見,但確實不知道離任後兩篇涉案文章由誰審批,也是看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後,才瀏覽涉案的中大報導全文,及在錄影會面才閱讀鄒幸彤報導全文。他又提及,當時會面後有另一警員指「你都認得15篇,點解唔認埋另外嗰兩篇呢?」,但他說「唔係事實冇得認」,笑言「其實可能真係唔應該繼續向同事畀一啲意見,但唔代表我有參與審批。」
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