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紀錄英華女校學生10年成長的《給十九歲的我》日前正式上映,劇中其中一位受訪女生阿聆向《明周文化》撰文,提及由始至終不同意以任何形式進行公開放映,首次觀看影片後更情緒受困,心理醫生亦診斷其狀態電影不適合公映,批評校方及攝製團隊不尊重學生意願。片中另一主角阿佘曾現身宣傳活動,惟表示曾反對公映,但認爲溝通只是「雞同鴨講」,最終決定作罷:「純粹是改變不到別人就唯有改變自己,抱這樣的一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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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張婉婷(中)、阿佘(右二)

無知會主角下將片送往電檢 阿聆指首映後情緒受困

由張婉婷執導的《給19歲的我》,記錄了多名英華女校學生十年來的成長故事,優先場票房已收逾670萬元,上月更奪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最佳電影獎。坊間對電影評價不俗,但同時有聲音質疑拍攝手法,引起對記錄片的倫理問題的討論。沒有出席過電影宣傳活動的片中主角之一阿聆,日前主動聯絡《明周文化》,並親撰萬字文,就電影公映的正當性及受訪者權益提出控訴。

阿聆在文中表明,贊同《給》在教育的價值,但她由始至終都不同意電影以任何形式進行公開放映,知情後已盡最大努力反映予校方和導演,無奈校方及攝製團隊仍選擇公開放映。她直言「公開放映並非我意願」,提到在2021年12月校內首映前數月才得知電影或將公映,但據她和其他同學的理解,一直理解電影是「供校內放映或籌款用途」,校方之前亦從沒表達過將作公映。

阿聆認爲,拍攝時間長達十年,作為當事人也不能清楚記得到底被拍下什麽片段,對放映後能否承受閒言閒語感擔心,就此曾多次向校方及導演反映希望得知剪輯內容和故事大綱,惟指導演以「每個人都要求刪這段刪那段的話紀錄片便剪不成」為由拒絕,「從來沒有給予我觀看任何片段的機會,並在沒有知會各主角的情況下把final cut(最終剪接)片段送往電檢」;她終在校內首映當日第一次觀看電影,但當下感覺是感到恐懼,並決意拒絕《給》公開放映:「這個想法亦有充分地反映在我的情緒上——我需要並有即時向校方提供的心理醫生求助。心理醫生診斷後也表示以我的狀態,電影是不適合進行公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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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主角(資料圖片)

12歲簽署「通告」成上映法律理據 阿聆:無法詮釋校方、導演抱甚麼想法說愛學生

阿聆提到,校方代表曾在首映後聯絡她,表示沒有意料到事態發展,但不解為何其反應之大,阿聆解釋自己出現情緒不穩的狀況,並不斷反映對公開私隱的憂慮。阿聆曾要求自己的相關片段全數剪走,惟導演以作品已通過電檢為由拒絕。她又提到,校方去年拿出了2012年她父母簽署同意拍攝計劃的文件,並稱如繼續阻止放映或有機會承受法律責任;阿聆質疑「原來我多年來以為是一份簡單通告,竟然是有如此詳盡細則的同意書。」她稱雖然其後繼續向攝製團隊表達不滿,但對方仍然聽而不聞,她不禁意識到已再無方法阻止:「因為連我的意願在他們眼中看起來都是多麼的微不足道,連想有一個結束的日子去盼待的權利也沒有。」

阿聆提到,在最後一次與校方張導演會面時,對方指因已與發行商簽署合約,她反對與否公映都會如期進行,但學校會提供心理醫生作情緒支援,亦願意在宣傳片抽走她的名字和照片。阿聆感謝校方作出修改,但強調對方終究沒有回應程序不公義的申訴:「我無法詮釋校方及導演是抱著甚麼想法去接受專訪,說他們愛學生,視她們為女兒,但在面對我的質詢時卻只能搬出2012年的同意書及發行商事件去作為無視我意願的確據。」

有學生中一哭到中五 方獲「認可」推出拍攝計劃

張婉婷接受訪問時曾提到,如有學生不想拍攝只要說一聲便可退出;阿聆表示,多年來只得一名學生成功退出拍攝計劃,「她由中一哭到中五,哭到全級都知道她根本不願拍攝,但拍攝團隊和校方花了五年的時間才『認可』她退出計劃。」她在拍攝期間亦想過退出,但沒有成事,是因爲感覺到攝製隊對他們避拍的不滿,「大人們在一個十多歲的女孩面前展露出不滿的一面其實對於女孩來說是很具阻嚇性的,這亦是我一直以來不太敢直言對攝製組不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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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婉婷(資料圖片)

她又批評,校方在整個拍攝計劃中近乎「零介入」,溝通拍攝工作和處理同學不滿情緒亦較混亂,「甚至沒有太多溝通的」。她認爲校方選擇公映時沒有考慮太多如何保護學生的私隱,並有違作為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和立場。英華前校長李石玉如曾於訪問中提及學校把關的角色,阿聆認為學校理應幫學生把關,卻最終選擇和拍攝團隊站在同一陣線,態度甚至越來越強硬:「學校在整件事中的角色應該是作為學生和攝製團隊之間的橋樑……但校方除了給予我八個月空窗期外,似乎通通都沒有做到。」
稱攝製隊以負面詞語形容其家人關係:初中女生難以招架

有不少觀眾對導演在片中的提問方式感反感,阿聆亦表示,在電影開拍之時,已意識到團隊似乎是因其家庭背景而選擇拍攝,經常被問弟弟的情況和與家人關係。她表示明白團隊的動機,但問了幾年同樣問題「也開始感到採訪疲勞」,並質疑團隊的提問技巧,認爲對方不時以負面詞語形容她與家人的關係,「對於一個初中女生而言是難以招架,聽着也覺得難受的。」

在文末,阿聆指去年6月至今曾多番掙扎應否公開此事,現時選擇公開是因為忍耐已到了臨界點,校方及導演的行為不斷挑戰她的底線。她稱電影收到許多正評,現在公開可能受到更大傷害,但清一色的正評讓她感無比恐懼,反而近日就電影倫理問題的討論成了很大鼓勵。她最後提到,很喜愛張婉婷執導的劇情片,惟奈何眾人對紀錄片的想法有極大分歧,並對《給》處理私隱及倫理等過於粗疏感可惜,「與其在電影中所呈現的影像可說是相映成趣。」

阿佘:曾反對公映 妥協因「改變不到別人唯有改變自己」

片中另一主角阿佘亦對《明周》表示,在拍攝過程期間感不適。她提到不想就合約等事追究什麽,但不滿未能在電影過檢前先看最終剪接版本,以致過檢後無法作任何刪改;片中有一幕是英華新校舍開幕儀式,阿佘出席後在學校附近吸煙,沒想過會被拍下來,感到不被尊重:「我覺得我活動上出現時,你捉住我訪問拍攝或影到我都好正常,但是我離開了活動,我不suppose去expect我仍然要好小心,好像有狗仔隊跟着我的感覺……你想拍我吸煙,有好多機會拍,不需要這樣偷偷地在對面街zoom-in來影我。」

阿佘
阿佘

導演曾稱學生中三、四時不想拍攝是出於反叛,阿佘表明不認同其說法,認爲對成年人而言,日日被拍必定感到不舒服,歸咎屬青少年反叛期無疑怪責了她們,「用一個藉口夾硬說我們反叛才不想拍攝 」,指兩者不能相提並論。阿佘亦認爲部分旁白「多嘴了」,如在片中批評阿聆「收兵」,主觀想法令事情變得更難堪,又指張導「有點一廂情願」成爲女生們的「樹窿」:「其實阿聆即使沒有簽那份文件,這部戲終於還是上映了,如我當初估計一樣,所以最後我做過一大輪掙扎之後,跟那些大人雞同鴨講完,我便認為算了,我簽吧,純粹是改變不到別人就唯有改變自己,抱這樣的一個態度。」

阿佘曾出席電影宣傳活動,被問到爲何選擇公開示人,她指既然電影已放映,「就要將套戲的意義發揮出去」。對於現時電影公映才表態,她稱只是表達個人想法,不需要攻擊學校和導演,「我有什麼嬲她(張導),難道她不知道嗎,她知道呀,但是她都是會笑笑口跟我講,『唔好嬲啦,你都有義氣』。」她自言是個忠於自己的人,「我不會因為這套戲可能有好多好評,就對於這套戲不對的事、不好的位我隻字不提。」

前校長:如同學早點提出或可避免爭議

該校前校長李石玉如及現任校長關翰章,亦向《明周》回應電影涉程序不公義等問題。關翰章承認曾有一名同學因不情願退出拍攝,後期亦知道部分學生對公映有保留,但重申十年來沒有收到同學或家長投訴。他表示,同學由首次看過全片到公映有近14個月時間,又強調校方初時並非想着做「賺大錢的project」,只是一個校內紀錄和學生命轉化的過程。

校長關瀚章
現任校長關瀚章

對於有學生曾表示不想紀錄片公映,關指事件牽涉很多持份者,「手背是肉、手心又是肉」,曾徵詢過法律意見及專業輔導人士,認爲事情要有平衡:「所謂法理情,我們基督教學校還有靈性的角度,好小心謹慎地衡量,我們是否應該繼續去做」,又稱「我們覺得學生、畢業生尊重承諾,尊重和團隊的溝通,其實都是重要的。」

提出拍片意念的前校長李石玉如則提到,2011年底到2015年開拍時她仍在任,指退休前「完全沒有收到投訴,關於如何拍攝或不高興」,關於拍攝手法的不滿只是近日才聽到,稱會馬上着手處理:「我覺得大家都要公道,只是我們真的不知道,沒有人告訴我們。」她認爲,如同學不願意拍攝其實可以早點提出,正如其他同學般退出拍攝,但可惜訴求已錯過時」:「如果早點(提出),可能不會發生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