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1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就何桂藍的專訪文章盤問,鍾沛權否認文章煽動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又多番解釋各段落和字句乃作者鋪排,意在呈現受訪者的精神面貌。伍又質疑《立場》Facebook 專頁在初選首日凌晨重推文章,是配合初選,讓何桂藍的理念「再講一次」,以增加曝光率和支持。

鍾沛權:專訪旨在探討記者身份轉變 圍繞是否貪錢已變「陳腔濫調」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就〈【立會選戰】何桂藍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一文盤問。文章提到「我們就回顧一下上屆幾個新入選的本土、自決派議員得到甚麼名、利、權」,列舉梁頌恆、游蕙禎、羅冠聰、劉小麗和鄭松泰等人分別被DQ、被索償或被批評的下場,伍淑娟質疑何桂藍從政不是為了「名、利、權」而是為了抗爭。

鍾沛權則指,一個候選人是否貪錢,在公職人員的選舉論壇中,「已經變成陳腔濫調的對答」,「大家都知道唔會攞到好有意思的對答」,因參選人肯定有其個人理念、超越個人利益的想法。鍾又指,文章作者楊天帥已提及過去不同人參選的例子,而他反而想深入地探討何桂藍記者角色的轉變,她過去作為記者角色好成功,為何會放棄「道德高地」,決定轉為從政,是超越金錢的問題,對於何桂藍作為政治人物尤其關鍵,因此「貪不貪錢」不是很重要的問題或角度,不需在這個受訪對象身上探討。

鍾重申,做新聞時不會考慮「捧」受訪者或做一些有利於他/她的事情,而是考慮受訪對象的言行和角色是否關乎公眾利益,或關乎其政治主張和動態。而何桂藍是「幾矚目的政治人物」,之所以重視她參與初選,是因為她過去所累積的聲譽和民望是透過記者工作累積而來,「正正是最大的政治資產」,所以採訪角度會圍繞記者角色的轉變。

鍾沛權:激進派或認為何桂藍「唔夠本土」 採訪其主張反而失支持

伍淑娟卻質疑,作者數算過去失去「名、利、權」的議員下場,「點解要搞咁多背景資料?」鍾沛權解釋,「寫作風格係好五光十色、百花齊放」,有些記者可能會跳過「名利權」那些背景,集中討論記者角色轉變,但他理解楊天帥是「進入緊人物角色的政治資產」。

鍾有一個「主觀的感覺」,就是當其時何桂藍的聲譽和民望,「其實係幾跨光譜」,跨越溫和民主派到激進的本土派,很多傳媒也有採訪何桂藍,透過交代她的政治主張,可看到對於溫和民主派而言,何桂藍的政治主張不是他們所期待的,然而對於激進本土派而言,她亦沒有本土派支持者慣常見到的說法,「或者唔夠本土」,因此鍾反而認為,透過傳媒深入訪問,何桂藍的支持度有所減少。他指,縱使何桂藍得票是新東第一位,但統計數字顯示她沒有拋離其他參選人很多。鍾重申沒有意圖「捧佢」或讚揚她。

伍淑娟再指,不爭議的是何桂藍當時知名度很高、「係紅嘅」,文章亦提及「打出嚟已經好 hit」。惟鍾表示認為已經回答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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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資料圖片)

控方質疑文章寫法針對性 使某些讀者「讀得入腦」

伍淑娟續指,有一部份認為內地富豪肖建華在四季酒店被帶回內地和刪 Facebook 事件與「反送中」和《國安法》有關,但不是所有人都如此想,有另一部份民情不是如此認為,只不過鍾沛權不同意而已。她質疑,文章可能發布了一些不當言論,然而鍾忽略「民情有另外一面嘅」。

鍾沛權指,文章提及「而在四年前的香港,國安法還不過是《十年・浮瓜》裡面一個誇張又荒誕的想像。」只是解釋針對某些政治人物可能要冒的風險,透過這種鋪排,繼而交代何桂藍為何面對如此風險下,仍要由記者轉變為政治人物,鍾表明同意作者的寫法。伍淑娟指,如果鍾不同意文章所提及的事實的話,是不會容許作者如此寫。鍾僅表示:「有咁嘅政治風險囉。」

伍再指,正正是因為鍾相信該些事實,才會影響到同事放哪些資訊在文章裡。鍾同意。伍繼而指出,文章所提及的事件是針對某些讀者,「如果咁寫,(讀者)就自然讀得入腦。」鍾回應,傳媒人對社會議題有自己的判斷,「我係真誠相信有咁嘅判斷、真實,才會寫出來,不會針對某些讀者。」

專訪引何桂藍指警權「無限大」 控方質疑把意見和事實混淆

文章引述何桂藍說:「當時會有種挫敗感。當警察的權力在現場無限大,你會覺得記錄是有很大難度。那時我就想,自己在這個崗位可以做到的事是否最多?… 你見到其他人付出的代價是一世前程,而你似乎還是打一份工,你就會問,做到這裡是否足夠呢?」伍淑娟質疑,何參選「不是為名、不是為利、不是為權,係為咗要抗爭」,又指從這說話可見何「參選目的好明顯」,要「掃除其他路上嘅障礙囉」。鍾表示,作為傳媒不需要判斷受訪者說話內容公不公道,如實記錄他們的說話才是首要考慮。

伍又質疑,何桂藍提及警權「無限大」,是將自己的意見「當事實咁講」。鍾解釋,何桂藍說話的意思是,她在採訪現場目睹警察權力無限,而記者被警方推到很遠,記錄有難度,因此有種挫敗感,她認為作為記者角色,在現場可以做的事情很有限。

此時伍打斷,「我想講嘅係,佢將事實和意見撈埋嚟講。」鍾沛權再解釋,很多人所謂的「客觀描述」亦包含很多對事實的「理解」,「事實和意見很難截然二分的」,而何桂藍所提及的警權的「事實」是關乎她的感受,「我會咁理解。」

就「其他人付出的代價是一世前程」,伍問:「邊啲人?付出咩代價?」鍾表示現在只能事後「閱讀理解」,可能是指有人被捕、留案底、原本修讀的課程或工作不能繼續,可能付出一世前程。伍追問,何桂藍見到很多人付出代價,而她參選是為了抗爭,「咁呢個議題咪會好出囉?」鍾僅表示,他判斷不到這是否好突出。

控方指文章倡攬炒 鍾沛權強調是寫作鋪排

就「如是者所謂 35+ 成功主導議會,否決惡法,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港府接受五大訴求,甚至選出個黃色特首,這種想像,其實很可能只是,想像。」,伍指這段落是講述「35+」想達到的目的。

鍾沛權指,這只是講「35+」的想像,形容作者寫法「有少少誇張」。伍即指:「有個鋪排,係咪咁樣呢?一個背景鋪排,因為有呢個背景,咁咪要選個激進派囉。」⋯⋯「有咁嘅背景,得激進派做到嘢囉。」

鍾則解釋:「佢(作者)鋪排緊,如果要抗擊打壓、激進啲,係咪咁嘅一回事呢?如果激進啲、去到攬炒,又有咩代價呢?」他指作者楊天帥的寫法是把坊間不同立場的人的意見寫出來,「起承轉合、挑戰返,你係咪真係想咁做?」,然後來來回回將何桂藍這一類要面對的政治決定去交代。

伍指:「因為有咁嘅事實背景,所以攬炒會係一個選項囉?」鍾表示:「我諗冇咁嘅意思。」作者的寫法是:「中共已經打到嚟,要做啲乜呢?」從過去的政治人物可見會付出很大代價,「你哋係咪仲要攬炒呢?」鍾指作者楊天帥的風格是喜好引用受訪者所使用的字眼,例如「打大力啲」。

然而伍指,楊舉的例子並不是引述何桂藍,而是在內文中「似乎當事實咁寫落去」,又指文章提及「撻火」、「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等,「咁咪畀咗 justification 佢,點解要炒,中共打大力啲,逼到佢撻火。」伍指何的說話正是「有咁嘅背景支持點解要撻火」。惟鍾表示:「我冇咁嘅意見。」

控方質疑文章鋪排合理化攬炒原因

就「一年過去,老解沒有入城。香港卻炒了另一些東西。僅有的抗爭空間,僅有的言論自由。還炒了甚麼?」和「炒的是人的前途、是眼睛、是性命。」,伍淑娟指,當時的民情是很多人認為他們是為抗爭而犧牲,亦有另一面民情不是如此認為,對於爆眼女子「都唔知係咪有豬隊友整傷佢」、對於周梓樂則「我都唔知你係咪搞事」,「你坐監,我都唔知你係咪暴動、非法集結、私了、刑毀」,質疑鍾不同意該些民情便不容許寫在文章中。

鍾沛權強調報導時會考慮事實基礎,且上述字句是想表達:如果想攬炒,有沒有想過攬炒的實行過程會有咩代價呢?

至於文章提及六百多人被控暴動,鍾沛權指,先不說暴動罪是否合理、被告是否罪有應得,那數字是想表達:有人上街抗爭、有人因為參與運動而付出代價,如果有人提出攬炒路線,「有人話冇乜大損失,但係咪冇乜大損失呢?」

惟伍淑娟指,觀乎上文下理,作者不是鋪排事實,而是將空間收緊和抗爭代價視為「攬炒」的原因。鍾重申,作者是想表達:有人被起訴暴動、有人被捕,若果受影響的是自己至親,是否依然支持「攬炒」呢?還是「最好快啲」呢?

鍾沛權重申不認為文章令支持者增加

文章提及「你支持她衝出去炒嗎?」,伍指意思是預料何桂藍會被迫害,然後文章引述何稱「面對極權,我們的確一無所有,只能夠以我們的人生、前程、甚至肉身同生命,作為代價,去抗衡國家機器⋯⋯」,伍指觀乎上文下理,作者把「極權」形容為「惡魔」,然後引述何桂藍稱逼使「中共打大力啲」,使市民會支持她。

然而鍾沛權指何桂藍很少使用本土派常用字眼,例如「內地侵略」、「本土主義」等,與本土派有分別,既令溫和民主派覺得她並非心目中想支持的候選人,亦令本土派支持者認為她與心目中的本土派有分別。鍾續指,對於本土派所強調的元素,何沒有提出,因此當何比較清楚地交代其政治主張後,支持度是否有回落「我係有咁嘅猜測」。他亦不認為支持者會增加,「唔係伍主控官你咁想當然。」

控方指文章引述七一立會片段意在提醒繼續抗爭

文章提及「七一那個『冒死返入會議廳嘅手足』」,又指「『一齊嚟,一齊走!』⋯⋯ 這句話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沒聽到」,伍淑娟指意在提醒別人要繼續抗爭、支持何桂藍的路線。而文章引述何桂藍稱:「一個人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怎想像香港有未來?」伍則指:「佢咁講,你都 fact check 唔到,變咗 fact check 唔到嘅嘢當咗事實嚟講。」鍾沛權回應,所以作者僅引述她的說話。

就何桂藍稱「但如果那安靜是建基於六百幾人被告暴動,那不是平靜吧」,伍淑娟作者忽略前因後果、「嗰六百幾人做過啲乜」,便視它為「香港已經差到甚麼地步」的例子。鍾沛權指作者僅想呈現何的精神面貌,「有咩片段、回憶,令她對香港政治形勢有咁嘅判斷、結論、選擇」,他亦認為文章能夠表達何的精神面貌是建基於什麼判斷。他重申文章是解釋受訪者的思想根源,需要如實記錄、不能斷章取義,但不代表他同意何的立場。

控方指文章煽動、引憎恨政府

不過伍淑娟指,記錄還記錄,鍾會預計讀者閱讀後會接納文章內容是事實。鍾重申,他們一心一意想做的是真實地呈現受訪者的想法、主張、想用什麼手段、行動來達到政治目的,只有充份的資訊才可以令香港人決定政治人物的主張、相應行動是否值得支持。伍追問,即使受訪者的說話是非法的、煽動性的,是否都要如實報導。鍾重申主問時提及的原則,只要報導不會引發即時暴力、損害健康及針對無權勢者的誹謗,而受訪者的主張關乎公眾利益,即使其主張激烈也好,便會如實報導,況且他不認為是一種煽動。

控方續指文章「嚴重地令市民憎恨中央或政府」,鍾則認為在開放的社會中,這些批評的聲音是很普遍,人民對政府一定有不滿,若果禁制異見的話,反而會惹來更大批評聲音。

伍淑娟續指,何桂藍聲稱要「會用一切方式與中共周旋」,是煽動市民把中共視為敵對面,引起對中央嚴重的憎恨。鍾沛權否認,並指「呢一個姿態我唔認為係一個煽動」,亦認為「一切方式」不可演繹為引發即時的暴動行動。

惟伍指文章呼籲人們「用一切方式與中共周旋」,「你覺得咁樣唔會危害到國家安全咩?」鍾表示:「一直覺得我們祖國、中國係好強大,唔會被危害到國家安全。」伍追問,該說話「將中國變成敵人咁打」,反問不會危害到國家安全嗎?鍾指一個公民提倡更替政府、提出手段改變,不認為會危害到國家安全,且他不認為何的說話是想尋求更改中央政府。

伍再追問,鍾是否認為甚至呼籲制裁都不會危害國家安全。鍾重申,早前已提過不認為制裁有效及會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質疑初選當日凌晨重溫專訪

伍淑娟指出,文章在7月7日首度刊出,而《立場》Facebook 專頁在7月11日凌晨00時58分,即初選當日,重推文章並稱「專訪重溫」,質疑:「同事太多嘢做?定特登喺呢個時間(重推)?」

鍾指,他們一向視乎新聞事件的發展,將過往文章重溫,所以在初選前將所有相關專訪重溫。伍指,簡介以「本週末進行初選」而不是「明天」,質疑《立場》「一早諗定」要重推文章。鍾解釋,同事平日收工前會思考哪些文章需預先設定在深夜時段發布。伍追問,重推專訪的目的是配合初選。鍾則重申,「有咁嘅新聞事件,所以提供相關文章畀讀者參考。」

伍淑娟引述其中一個留言稱:「好多五毛留言」、「其他人仲想㩒低何桂藍出線機會」,顯示《立場》重推專訪是讓何桂藍「再講一次理念」,增加支持度。鍾指控方不需要以不知名讀者的留言來證明他們重推專訪的目的,他已同意是因應新聞事件而重溫相關文章,「點解咁多餘嘅呢個做法。」有旁聽人士發笑。

鍾沛權又重申,專訪公職人員選舉的參選者,會否令支持者增加或減少,他是預計不到,又引述另一留言指何桂藍是「垃圾」。

伍淑娟追問,重推文章可增加何桂藍的曝光率,重溫其政治主張,令更多人在初選投票時可以考慮。鍾最終表示:「同意嘅。」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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