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律政司除了執行刑事檢控工作,還有協助律政司司長在政府制定政策時提供法律意見,特別是確保政策不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牴觸。不過據《財政預算案》的部門開支文件顯示,律政司就「人權事宜 」提供法律意見的次數,跌至去年度只有594次,是10年來最低;與前一個年度相比,跌幅已超過兩成。至於徵詢政制發展及選舉的次數,同樣創10年新低,單年計下跌四成。

律政司其中一個工作綱領是「憲制及政策事務」,由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憲制及政策事務科」負責,職責包括輔助律政司司長,履行其作為行政會議成員、出席立法會會議的特定人員,及行政長官首席法律顧問的職務。

為政府政策是否牴觸基本法、人權法提意見

具體而言,該科會提供有關《基本法》的法律意見;又就《基本法》有關的人權條文,適用於香港的國際人權條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反歧視法例提供法律意見。另外該科又會就政制發展及選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為政府政策及立法會否牴觸法律制度的既定原則提供法律意見。

根據《財政預算案》的部門開支文件,律政司去年度就「人權事宜 」提供法律意見的次數是594次,是十年來新低。事實上,自2020年開始,律政司就「人權事宜 」提供法律意見的次數已連續3年下跌,由1,120次跌至今年594次。

就政制發展及選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的次數,同樣是10年新低,最高峰是2016年1,236次,下跌至今年537次。

就《基本法》提意見增加

去年就《基本法》提供法律意見的次數,則由1,196次增加至1,539次。同樣增加的,有為司長在立法會會議及其他場合撰寫的演辭的次數,以及舉辦《基本法》研討會的次數。

就「憲制及政策事務」的開支預算,律政司預計較去年度實際預算增加780萬元,主因是預期「其他費用」增加,以及要填補職位空缺。

律政司的整體開支預算是24.3億元,花費刑事檢控的開支預算約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