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名報稱現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指早前在警署被警員毆打,昨(6日)分別以手寫入稟狀,就人身傷亡入稟向高等法院索償。其中一人指警員惡意毆打他以索取證據。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案均排期於8月18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翻查資料,3名入稟人的姓名,與深圳灣口岸爆炸品案其中3名被告的姓名相同,該案其中7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囚終身,案件將於明年開審。

3名原告人分別為周皓文(Chow Ho Man)、何卓為(Ho Cheuk Wai)及張家俊(Cheung Ka Chun),被告人均為香港警務處。

原告人指遭警員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

周皓文在入稟狀指,他於2020年3月8日凌晨,於舊牛頭角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何卓為則於入稟狀指,他同日凌晨於青衣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至於張家俊於入稟狀指,他於同年3月7日夜晚至8日凌晨,在青山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原告人要求警務處為警員行為負法律責任

3人均要求警務處處長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及對他們所造成的身體傷害、精神損失作賠償。

翻查資料,3名入稟人的姓名與深圳灣口岸爆炸品案其中3名被告相同。據早前報導顯示,警方於2020年3月7日及8日,就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港鐵站三宗爆炸案作拘捕十多人。該案中共8名被告,其中7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包括何卓為及張家俊,此罪最高可囚終身。周皓文則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3名入稟人與另外3人現正還柙。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2024年8月開審。

案件編號:HCPI 51、52、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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