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處指堆石摸蜆為休閒活動不視為違法 區議員不滿批「有法唔執」
圖片由「烏溪沙石灘海岸關注組」提供
【獨媒報導】烏溪沙石灘早前再出現心形石,「烏溪沙石灘海岸關注組」上月自發連夜清拆。沙田區議會周二(3月14日)討論,地政處回覆沙田區議員鍾禮謙指,堆石頭及摸蜆一般會視為休憩活動,不會按《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執法。多名區議員不滿,認為石灘的心型石規模大,亦涉及挖掘,批評處方有法不執。
地政總署:砌石、摸蜆不違法
各政府部門以書面回覆鍾禮謙的提問,其中地政處提到,該石灘屬未批租及未撥用政府土地,過去七年曾就懷疑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巡查30次,而堆石頭及摸蜆不會是視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故不會按《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執法。
多名議員不滿回覆,鍾禮謙引述指2005年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曾指,可根據條例應對非法開墾,包括砍伐樹木及翻動土地,而2018年有市民向立法會申訴時,地政總署曾稱會採取適當土地管制行動。他又批評2017至2018年地政處曾巡查10多次,但近3年卻只有3次。
沙田地政署高級地政主任(土地管制)林善蔭表示,巡查是因應收到的投訴,而2017至2018年情況非常嚴重,處方亦曾拆除石灘上的僭建物。他指處方收到投訴時,如涉及非法耕種、掘泥土及開墾道路等,皆會按法例處理,但重申摸蜆砌石一般不會視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故不會作出處理。
有區議員指非法佔用及非法挖掘為不同條例
不過鍾禮謙指,非法佔用和非法挖掘屬不同條文,分別為《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4條、6條及10條,問及「挖掘係咪都要佔用呢?」,批評地政處「離晒大譜有法唔執」。
民主黨沙田區議員周曉嵐表示,如果政府部門依然按照自己的執法優次去判斷是否執法,便是漠視市民違規的行為,最終導致烏溪沙石灘所發生的情況。林善蔭只重申地政處人員一直都有觀察烏溪沙石灘現時情況,昨日亦派員到場巡查, 並無發現佔用政府土地情況。他重申摸蜆為休閑活動,不會視作非法佔用土地或者違反雜項條文。部分區議員不滿,並引來大笑,沙田區議會主席麥潤培大聲指「挖地呀,關啲蜆乜春事呢」,鍾禮謙則嘆道「唔知點樣問落去」。林善蔭只重申每個個案皆有不同,部門會視乎個案的情況執法。
沙田區議員鄭仲恒則指,烏溪沙堆石規模大,心形石的直徑差不多3至4米,認為不止搬動石頭「咁簡單」,林善蔭只重申不同個案有不同情況,處方會繼續留意烏溪沙石灘情況。
白石海灘亦現心形石
除了烏溪沙石灘再現心形石外,附近較為偏僻的白石海灘亦同樣有心形石及疑非法佔用土地。「烏溪沙石灘海岸關注組」文先生向《獨媒》指,該處早期的非法石屋面積頗大,後來因有人投訴,地政處派員大規模拆石屋。他又指「有一排係靜咗」,但有街坊發現該地方再有人霸佔, 擺放獨木舟等物品,並指守在白石沙灘的人神情兇惡、非善男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