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護理學生認暴動判教導所 稱有人接載到場 官問及「推手」資料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市民響應號召營救示威者,213人在油麻地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不認罪的15人將於6月受審,其中一名案發時17歲、現年20歲的護理系學生承認暴動罪,今(2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在法官陳廣池追問下,被告稱早前認識一名男子,平日會稱呼他「爸爸」,當日接載被告到場並給予頭套。陳官質疑:「憑咩咁講?又唔係叫大佬」,又指「點解被告要攬晒上身?推手可以逍遙法外,䟴䟴腳,世界唔係咁唔公平㗎嘛!」陳官問及被告有否與警方合作,提供男子的資料,最後給予時間警方向被告查問。
被告鄔梓龍(案發時17歲,現年20歲),承認一項暴動罪。
被告稱獲男子接載並叫他「爸爸」官:又唔係叫大佬!
法官陳廣池上次問及辯方,被告為何管有兩個戰術頭套。被告透過辯方解釋,被告在連儂牆認識一名姓陸的男子,被告稱呼他為「爸爸」。當日他駕車載被告往現場,途中將頭套給予被告。陳官一度質疑為何會稱呼男子為「爸爸」,並問:「憑咩咁講?又唔係叫大佬」。辯方解釋這是兩人的溝通方式。
官指「推手」可逍遙法外 問被告有否提供其資料
陳官亦批評,姓陸男子作為「幕後推手」,將被告「推上戰場」,他質疑:「點解被告要一個攬晒上身?推手可以逍遙法外,䟴䟴腳,世界唔係咁唔公平㗎嘛!」陳官亦問及被告有否與警方合作,提供姓陸男子的資料。
官給予時間被告向警方查問「推手」資料
陳官一度指若需時向被告索取有關姓陸男子的資料,判刑有可能要押後,但辯方希望能盡快今日判刑。陳官一度認為,若判刑後才索取資料,對被告來說或會失去誘因,「人有劣根性,有壓力先有正面反應」。最後陳官決定給予時間,讓警方向被告查問有關姓陸男子的資料。經索取資料後,控方表示被告提供的資料未必很有幫助。因此陳官決定即時判刑。
被告求情:以暴力威脅人認同是很幼稚
陳官引述被告背景及求情指,他自小父母離異,並與祖父母同住。案發時被告為中五生,其後他於2021年入讀都會大學護理系,現時為二年級生,學校最多容許他延期兩年。辯方指被告年少無知、受他人影響而犯案,現時已明白支持暴力的思想及行徑是可惡,亦理解以暴力威脅人認同自己愚昧的理念是很幼稚。辯方希望法庭判被告入教導所。
官:被告只有面巾及頭套 屬「輕裝備」
陳官判刑時表示,本案的彌敦道為「圍魏救趙」的戰線之一,不少人付諸行動到「戰場」,最後卻成為「炮灰」。案發時示威者投擲超過250枚汽油彈。陳官指被告當時只有面巾及頭套,沒有攻擊性武器,屬於「輕裝備」;亦沒有證據顯示他涉及傷害警員或破壞港鐵站的情節。被告在場鼓勵其他「暴徒」,令他們作出更激烈的暴力行為。而「幕後黑手」則準備大量汽油彈,令示威者可用以襲擊警方。
官:案發時為「黑暗冰河期」,令人覺得「東方之珠」正淪陷
陳官指,案發時期可說是香港社會發生前所未有嚴重暴亂的「黑暗冰河期」,繼中大暴動後再有理大暴動。香港當時被暴力陰霾籠罩,暴力似乎代替法治。一群群年青人做出令幾代人不解的暴力行為,「暴徒」無法無天,令人覺得「東方之珠」正淪陷。
官:「推手」或在電腦鍵盤後暗笑
陳官又指,政治販子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大力唆擺不知就裡的年青人,將他們推往前線,以營救理大內的暴動者。本案再次展現有理想的年青人受朋輩影響犯案,明顯是有「幕後推手」在不同媒介推行「圍魏救趙」的主意,他們或者「在電腦鍵盤後暗笑」,因「突然有如此多有學歷的年青人入局」。
他指這些「網軍」來自四方,更顯得可怕及陰險,沒有洞察世事的人會「一窩蜂跟隨潮流」,加上同輩之間互相推波助瀾,父母師長亦缺乏監管。
陳官指,被告是誤解、偏聽或錯判而犯案則不得而知,但他認為,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只有他自己,只有知道錯在哪裏,以及看清事情,才能不再重蹈覆轍。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同案14名被告將於今年6月5日至7月24日受審,並將於本月20日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DCCC84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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