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工程費可上千萬元的屋苑大維修工程不時捲入圍標爭議,政府擬修訂逾10年未改的《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要求業主大會至少有5%業主親身投票。民主黨批評「小修小補」,建議提升門檻至10%親身投票,並促當局抽樣核實業主有否授權他人,打擊「假授權書」。民主黨亦不滿違規罰款僅2.5萬元,「講緊幾千萬、幾億嘅維修,你罰佢2萬5千蚊?」

政府2017年曾倡10%親身投票 今降門檻至5%

《建築物管理條例》上次修訂已是2007年,政府曾在2017年討論修例,當時建議包括:將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由業主人數10%提升至20%,要求至少10%或400名業主(較小者為準)親自出席投票。

惟有關建議未有如期落實。相隔6年後,民青局日前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列出新建議,包括:若工程費用除開的每戶成本超過3萬元,便界定屬「大型維修工程」;維持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為業主人數10%,並要求至少5%或200名業主(較小者為準)親自投票,門檻較2017年的建議低。

DSC_2375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莊榮輝

民主黨:「假授權書」問題嚴重 促提高出席人數門檻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莊榮輝批評當局「小修小補」,指「假授權書」問題嚴重,更有圍標一方「賊喊捉賊」,為反圍標的業主偽造授權書,冤枉對方。他提議民政處抽樣核實授權書真偽,譬如致電或上門造訪,詢問業主是否有授權他人,以起阻嚇作用。

民主黨副主席伍凱欣認為,應按照政府2017年提出的建議,提高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至20%和親身投票人數至10%,提升業主參與度,減低假授權書的影響。

伍凱欣
民主黨副主席伍凱欣

民青局文件指,擔心原建議的20%法定人數門檻太高,容易引致流會。莊榮輝回應指「所有重大維修會議,基本上都唔會少過三成人出席,點會流會呢?」他強調不難達到20%的門檻,有時流會只是業主刻意的杯葛。

拒開會無懲罰 倡增監禁作最高罰則

海都樓業主余小姐在記者會上指,去年10月業主大會時發現不少疑似假授權票,惜最終以13票之差通過大維修。她續指,過去曾兩度以多於5%業主的聯署,去信法團主席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惟主席一直冷處理而不開會,業主須夾錢告上土地審裁處,連嘆無奈。

海都樓余小姐
海都樓業主余小姐

伍凱欣表示,業主現時可透過收集至少5%業主的聯署,按照《建管條例》要求法團主席在14天內公佈召開業主大會,並在其後45天內開會,惟當主席拖延或者拒絕召開大會時,現時並無任何罰則,故建議增設刑罰。

刑罰方面,民青局文件建議向不遵守保存會議紀錄、招標文件、委任文書代表的行為判處2.5萬元罰款,莊榮輝就不滿罰款太低,認為應加入監禁作為最高罰則。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