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保守主義:完美即為不完美──除了神以外,別無永恆(4)
對於繼承財產抱持極大的敵視態度,認為繼承就是罪過,在個人心態上必定充滿仇恨。恨來自於「被剝奪感」,若不是認為他人的財富來自於自己被掠奪,何來奪財之恨可言。詛咒他人努力賺得的財富,不就是一種見不得人好的心態?
漫談保守主義:完美即為不完美──除了神以外,別無永恆(3)|方格子 vocus
進步派的各種要求,比較接近於燃燒他人照亮自己,將自己的權益看作比天地都大,至於別人的權益受損,那都是他擋在進步之路前的錯。保守主義者很清楚,這種態度不是進步,只是自私自利。幾乎可以說是美化享樂主義,用以奪權的變種。 自私自利是帶來不了什麼進步的,但怎樣判斷這是不是自私自利?畢竟少數人的權益也要獲得保障,不能以多數暴力之名輾壓過去,這才是民主的真諦,不然只是多數暴政罷了。 ...保守主義並不反對收取遺產稅,但前提是收這些稅的理論,以及實際做法,應該是要建立在普世善的基礎上,不樂之捐並不是普世善,只是一種以道德之名的搶劫。
普世善的建立,為何保守主義認為,不能用抽象的理念,而必須根植於土地上?因為全世界各地的風土民情皆不同,必定長出不一樣的習慣與信仰,大家卻有共通的價值,這種普世皆認同的才是普世善。
為何不能用理性去建立普世善的原則?就是因為人類是感官生物,純粹跳脫感性的理性並不存在,完美的理性制度,設立者也得要被徹底隔絕在感官之外,類似電腦般建立於紙面上,但這要怎麼去說服實際過生活的人。
人能如何認識一個新制度?又要如何讓人接受?
人是依靠感官過生活,不是理性,幾千年來都是這樣。信仰之所以可以感動人,成為各個文化中的秩序基礎,是因為基督教中稱為的「神聖體驗」,在台灣民俗信仰應該比較接近於感受到神蹟、神明有靈在保佑。你要說這是幻想也好,對現狀的虛擬解釋也罷,就當事人來說這就是宇宙有神的證明,管你要稱這個神是虛空還是飛天義大利麵。
總之,就算沒有神聖體驗,一般人過生活的基準,都是自己看到、聽到、摸到,要讓一個人認識什麼是牛,以前得要接觸實物,現在我們可以拿照片、影片讓他了解。物質類的還好處理,如果他有碰過其他動物,或多或少都可以讓他對「牛」有一個理解。至少,他會有個基準,曉得牛也是一種動物,具有一些他認識的特質。
但制度很困難,人活在制度中是依靠習慣去熟悉,讓一個沒有投過票的人了解民主有好處,他會完全不知道你在講什麼。社會制度類的,也就是保守主義最在乎的秩序,可運作性高的都是已經在運轉,且運作起來社會沒出事的,這種制度想也知道是對大多數人有利,但會不會傷害到少數人?
當然會,沒有制度是完美的,總會有人受到損害。問題不是受損,而是我們是否會保障這些人,民主制度的重點之一,就是保護少數不受到多數侵害。不受到侵害,或是受到損失時可以得到補償,盡量讓多數人感到滿意,最起碼也要甘願。
這問題來了,你要怎麼說服一個人,接受習慣的制度被改變,而且改變成他不熟悉,或者根本就反對的制度?舉個例子,在台灣現在強迫民俗信仰,全部改成基督教,廟宇改建成教堂,誰能接受?反過來做,你又可以接受嗎?
真正相信民主的,會在意信仰的選擇自由,不強迫他人。同樣的,也應該是在做價值判斷的事務上,不強迫別人才對。
事情不是只有0跟1,沉默往往不代表被說服
所以我們能否理解,沒有對的制度,其他國家的制度施行良好,更有可能是那裡的民情適合,或早就習慣了。台灣今天沒有這種習慣,卻因為少數人覺得沒差,就貿然全面實施,必然遭受反彈。
所謂的「對你又沒差何必反對」的理由其實是不成立的,一個國家從底部長出來的習慣,打造出最基本的法律,是一個普遍接受的現狀,你會覺得沒差,很可能只是因為你沒泡在那個環境,不理解其他人的態度,是不接受或是不贊成還是不關心。
不關心不代表支持,不贊成不代表反對,不接受不代表不同意。民主時代的溝通協調之所以重要,最大的關鍵在於,我們要理解事情不是只有0跟1。
今天如果問題在於殺人有沒有罪,這個當然是「有」跟「沒有」,但殺人罪本身到底多重,怎樣判刑,就不會只是「有」跟「沒有」。義憤殺人跟蓄意謀殺當然不同,防衛過當殺人更不一樣,量刑的本身就是介於0跟1的表現。
不是刑事案件這類的議題,單純的社會問題呢?例如:你支不支持取消紅燈禁止右轉。汽車跟機車族的看法會不同,交通官員跟一般民眾也不同,有做科學研究與否也不一樣,看起來選項僅有支持跟不支持,是一種0或1的選擇。實際上今天我們去問路上的民眾,大多數人應該都會想一想,不會立刻的下判斷,且很容易根據我們提出的各種資料數據,起不同的反應。這意思是,如果沒有影響的情況,支持與反對的人,多半會根據自己的經驗做判斷。
那麼,類似同婚這種議題呢?或是墮胎等高度敏感的議題,答案只有0跟1,支持或不支持?不可能的。
當我們發現一個人陷入沉默,不要以為他是被你犀利的詰問問到答不出來,更多時候人們不說話,只代表他無法做出選擇,有些價值實在利弊難斷,他無法當下給你回覆。沉默的大多數,通常的意義,即是這個議題在大多數人的心中,並無法清楚的給出明確答案。對一些人,在這些議題研究的越深,反而越迷惘。
所以保守主義的主張,都是漸進式的一點一滴去調整,同婚民法太過激進無法接受?這意思應該是,多數人就不接受同性婚姻跟自己的婚姻有相同地位,且不知道真的一樣後會有什麼影響。那麼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專法、特別法拉出,獨立去處理,多年以後來看看到底有沒有實質影響。全面的評估,看看是不是開放了這條,會對其他社會性的議題造成影響。
沒有?那我們再談進一步。
改變制度衍生的混亂,急進倡議者始終無法負責
而且,影響並不是只看議題本身,要連議題造成的混亂一起算下去,如果這個議題會激起多數人的不滿,像是「主張戀愛自由不分年齡,所以與未成年性交應該合法化」。主張進步開放自由一次到位的人,敢不敢公開提這種建議?膝蓋想也知道會被反對到底,但我們仔細想想,為何古時候就沒差?日本戰國大名前田利家的妻子(芳春院),可是12歲就娶進去還子孫滿堂。現在日本人會接受?
我們想想結婚年齡的變化,是花了幾年才走到現在,各國制定出都差不多的標準,10多歲以下會觸法?照這思路去想想,就會發現涉及到人類最根本的東西,婚姻、生育、繼承,都是以十年為單位慢慢轉變的,一代又一代人,逐漸轉變自己的思想。
如果今天只因為別的國家有,那麼我們是否要主張阿富汗有童婚,台灣應該比照辦理之?為何你覺得這是退步,標準是什麼?若是自由意志,那麼在台灣你為何要對他人支持、反對婚姻制度的改變,就覺得這是一種干預自由意志的舉動,這豈不也是他人的自由意志?我們又是怎樣去判定進步與退步、善與惡?
保守主義對於自由的態度在之前講過,基於對自己、對他人能夠負責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普世善的建立,很大一部份也是如此,今天我們認為一個未成年的少年少女,跟成年男女進行性行為,很有可能是違法的,原因就出在我們認為雙方的權力不對等,未成年對於自己負責的能力不足。
擴張解釋,就是我們能否對改變制度負起責任,今天我們說這樣很好,修法改掉,那麼萬一不如所想,產生了混亂甚至災難,提倡者要負責嗎?其實根本負不了責,近代所有民主國家,對於習俗跟法律的修改,產生任何負面後果,提倡者沒有一個人負責過。
所以,這就是保守主義在看待近年制度修正時,非常在意當事人是否有負責任的態度,還是凡事己願他力,理由就很清楚。一個相信天上掉餡餅理論的人,連自己的生計都無法負責了,他提出任何社會改變,想必也不會願意負擔出事的責任。
謹慎決策、堅定負責者,必了解世界不完美且懷有敬畏
一個無法對自己決定負責的人,提出更宏大的社會改造,你會相信他具有在失敗後負起責任的決心嗎?不可能有的,這種人提的社會改造,只會對自己有利,並假借公益之名罷了。
一個對自己生活都負不了責的人,他哪裡會懂得社會是眾人的組成。俗稱巨嬰的這位仁兄,需要的是社會化而不是去講幹話。
承擔沒有那麼簡單,這也是保守主義為何很在意基本規範的保有,一個會尊重既有秩序,對於改變小心翼翼者,對於大自然通常也會有敬畏之心。會敬畏者,自律負責者,就會了解世界上的不完美,不以追求完美為目的,處事謹慎小心,但意志堅定。
這種人處在領導者,就會根據自然,制定那條個人負責,或是政府負責的界限,不會覺得什麼都得要自己擔,或一切都是政府出錢。
只有走到這步,一個人了解自己可以控制的資源,能夠影響的範圍,其作出的決定才有實行性。
意即,知道不完美才是人生,經歷苦難方知安定,承受過痛苦才曉得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