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鍾沛權否認「一言堂」 非基於個人立場審批文章 官問最終決定權是否在老闆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51天。控方代表伍淑娟曾質疑鍾容許受訪者或作者的觀點發表,代表他認同相關批評、質疑或擔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覆問時指,按控方的說法,《立場新聞》就要改名做《鍾氏立場新聞》,因網站按鍾的立場而決定是否刊登文章,當林紹桐上任後,便要改名為《林氏立場新聞》。鍾否認是「一言堂」。不過法官郭偉健指,按鍾的說法,「總編輯係可以一言堂,只不過採取乜嘢尺度咁解」,又問是否當總編輯審批尺度與老闆不符時,可以「炒咗佢」。鍾回答「可以咁講」,但其後補充《立場》「冇乜老闆的概念」,因創辦人將審批的責任交給總編輯,由總編輯決定哪種風格和尺度對香港傳媒來說是最好的。
明報更早訪問羅冠聰 辯方:按控方說法 羅信任明報多過信立場?
針對第6篇涉案文章〈【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伍淑娟早前盤問時指,羅在海外擔心被跟蹤和受滋擾,但在這個情況下都願意接受《立場》採訪,必對《立場》有信心。余若薇指《明報》和《有線新聞》同樣有專訪羅冠聰,前者更於2020年10月發表,比《立場》的專訪更加早。余又問:「按伍專員講法,羅冠聰信任明報多過信你哋啦,照咁講。」鍾笑言:「我唔識判斷」,並補充他理解羅猶豫了很久才答應受訪。
伍淑娟另質疑《立場》專訪報導羅冠聰的國際游說工作,是希望讀者支持他。余大狀庭上播放《有線新聞》的專訪片段,顯示不同過往片段,包括雨傘運動期間與政府對話、反修例運動、參與英國集會和會見外國官員等。鍾回應指,這不是不尋常的做法,當受訪者提及某些背景,傳媒便要選擇適合的畫面去配合,又指當然要配合字幕。
鍾沛權否認基於自己立場決定是否刊登評論文章
就第7篇涉案文章、羅冠聰撰寫的〈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鍾理解作者羅冠聰的文章除了交代有關政治主張之外,也會為香港人打氣,或提出情緒上及心理上的調整方向和建議。他亦理解「低谷」是指羅冠聰那一代年輕人經歷過的社運可謂無功而還,而羅被DQ於他個人而言是低潮。
伍淑娟曾質疑鍾容許某些觀點發布,代表他認同相關批評、質疑或擔憂。余大狀問鍾是否用自己的想法和主張去審批文章。鍾否認基於自己立場去決定是否刊登,因不論是報導還是評論文章,只要關乎公眾利益,無論同意或不同意也好,他都會容許發表。
鍾否認「一言堂」 官問最終決定權是否在老闆
余大狀覆述伍淑娟所指,鍾日夜閱讀新聞,沒有私人時間,不可能有兩套準則。余續指,按伍的說法,《立場新聞》就要改名做《鍾氏立場新聞》,因網站按鍾的立場而決定是否刊登文章,當林紹桐上任後,便要改名為《林氏立場新聞》,並問鍾是否「一言堂」。
鍾表示:「起碼《立場》唔係啦」,並指網站的評論文章光譜很闊,由建制、溫和民主派到本土派也有,希望做到五光十色、百花齊放。
法官郭偉健問,按照鍾的說法,「總編輯係可以一言堂,只不過採取乜嘢尺度咁解」,問鍾是否同意。鍾確認媒體內容和尺度是由總編輯決定。郭官續指:「唯一令總編輯唔好一言堂,就係老闆炒咗佢」,然後找另一名符合老闆尺度的人接替,鍾回答:「可以咁講」。郭官又問,老闆同意的話總編輯便可以發表內容,不同意的話便「炒咗佢」,是否意味最終決定權在老闆身上?鍾回答:「可以咁講。」
余大狀補充,不過《立場》的情況卻不同,鍾補充他們希望如創刊辭所述,能海納百川,又指「我哋冇乜老闆的概念」,創辦人將審批的責任交給總編輯,由總編輯決定哪種風格和尺度對香港傳媒來說是最好的。
鍾不認為轉載羅冠聰的文章是煽動仇恨,作為編輯應該有「認知、感知萬物的同理心」,應有能力理解作者為何有相關擔憂、質疑和批評。
鍾:《立場》不可以刪除制裁相關部份 因關乎公眾利益
就第8篇涉案文章〈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鍾重申沒有美化許智峯,也沒有意圖替他宣傳和賣廣告,若有任何針對政治人物的批評,都會如實、充份及全面地反映在報導中。
至於文章提及許智峯「希望由外將策略傳入香港」,並交代他的倡議工作,控方質疑《立場》提供平台予許推動新的國際線。鍾重申這是很尋常地交代背景的做法。
余大狀引用HK01的報導〈許智峯藉外訪潛逃海外 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 許:嗤之以鼻〉,當中引述許批評法官「為政權背書」,並稱對判決「嗤之以鼻」。余大狀問鍾這則新聞是否「煽動對法官仇恨」,回答不是。
余大狀另引用《明報》報導〈許智峯宣布流亡:未決定在哪個國家停留(附聲明全文)〉,「直情有埋聲明全文」,若根據控方的說法,「幫許智峯宣傳啦,會唔會咁樣理解?」鍾回答不會如此理解,又表示不相信《明報》有美化許。
專訪最後提到許的未來計劃是了解未來可行方向,例如推動制裁匯豐銀行、香港金管局總裁等,余大狀問鍾,《立場》可否刪除相關部份?鍾表示不可以,因為這個政治主張最影響到香港的公眾利益,應予以報導。
控方代表伍淑娟曾質疑,專訪引述許對於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的指控,予以回應「我理得佢死呀」,能更容易使公眾接受許是「理直氣壯」。鍾表示不同意控方的說法,專訪意在表達許對指控的回應態度。
辯方:《文匯報》引梁頌恆稱制裁 同樣會報導「違法」事件
就第9篇涉案文章〈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鍾沛權指《明報》和《信報》比《立場》更早訪問梁頌恆,「作為傳媒,落後咗梗係想追返」,所以他們便約訪,以及趕在直播訪問完成後,寫成專訪文章。
余大狀呈上《文匯報》報導〈「獨人」梁頌恆逃美求「庇護」 稱與家人斷絕關係〉,當中引述梁聲稱「會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呼籲美國為港人提供『救生艇』,並加大力度『制裁』香港」,余大狀指連《文匯報》也會報導「違法」事件。
此外,余大狀指報導梁頌恆赴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傳媒還有HK01、《成報》和有線新聞。鍾不認為《立場》的專訪會煽動仇恨或造成實際風險,若果報導同一內容有問題,「咁其他傳媒的內容係咪都可以下架呢?好明顯唔係」,控方經常質疑文章刻意鋪排,把梁塑造成「愧疚、有承擔、唔係鬼的形象」,但他重申這只是尋常的訪問技巧,不代表有控方所稱的意圖。
辯方:不只立場轉載張崑陽Facebook帖文 為何「其他傳媒冇事」
就第10篇涉案文章、張崑陽撰寫的〈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伍淑娟質疑《立場》報導此文章之餘,亦另外全文轉載,目的是提供多一個平台、使讀者更加容易接受張的政治宣言。
余大狀問鍾,為何他認為有需要同時做報導及全文轉載,而不認為會加強張崑陽的政治宣言?鍾表示:「我會形容有少少文獻的價值」,全文記錄的價值在於它能完整地呈現政治人物的想法、論述水平、思想源流、政治主張及綱領。他認為全文轉載不一定令讀者更加支持張崑陽,可能不同會不同意他,或認為他論述水平很低,但這方面並非《立場》決定轉載時的考慮。
余大狀又指,張崑陽宣布與家人斷絕來往的Facebook帖文獲不同媒體報導,不只《立場》,還有HK01、東方、文匯報、橙新聞、港人講地、信報等,問鍾認為上述媒體是否如控方所指「美化、推銷、俾光環」張崑陽?鍾表示媒體不會「俾光環」,只會如實報道。
余大狀接著問,張的Facebook帖文獲如此多報導,上述媒體的意圖是否煽動仇恨,「點解唯獨係《立場》⋯⋯其他傳媒冇事,而你們被指對國家安全造成實際風險?」鍾重申不是煽動,他亦相信該Facebook帖文至今依然在網絡及張的Facebook存在。
辯方呈新聞證中方亦使用「新冷戰」 問區家麟「執王毅口水尾?」
就第11篇涉案文章、區家麟撰寫的〈2020香港新詞〉,伍淑娟曾問鍾沛權「新冷戰」和「戰狼外交」的意思。余大狀呈上BBC中文網的報導〈從香港到華為:美中「新冷戰」四大戰場頻交惡〉,指王毅都有使用「新冷戰」一詞,問區家麟是否「執王毅口水尾?」鍾確認。至於「戰狼外交」,余大狀呈上林泉忠發表於《明報》的文章〈「戰狼式外交」有使中國的國際形象好起來嗎?〉,顯示「戰狼外交」不是區家麟的自創詞,也有很多人用以形容中國的外交政策。
就「『封關』甩漏百出」一句,余呈上新聞,顯示這並非區家麟獨有的觀點。就「苛政猛於武肺」, 余大狀呈上HK01新聞〈鄧炳強:疫情下警方沒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強調集會遊行權利受保障〉、〈12歲女童遭警攔腰制服 今投訴警使用不正當武力:我已受傷害〉及〈專訪︱曾鈺成:應反思移民潮從何來 籲中央設法贏回香港人心〉等文章,反映英國的新冠肺炎疫情比香港嚴重,但香港人依然選擇移居香港,因為政府的苛政,而這是當權者應該反思的問題。
就「『國安』法律武器橫空出世」,余大狀呈上《明報》的報導〈張炳良再談武器化:國安法只可應對國安〉,顯示前局長也認為法律可以是武器,早前的文章亦顯示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形容國安法為「高懸利劍」。
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欠事實基礎 辯方呈新聞提供基礎
區家麟在文章中提及「『DQ』常態化、方便快捷,人大常委一聲律令,眼中釘頓失議席」,伍淑娟早前盤問時質疑為何指稱「人大常委」決定。余大狀呈上明報新聞〈人大頒議員資格決定 港府DQ 4人 陳文敏斥「僭建」程序 林鄭:將修例公職人員違誓要負後果〉及HK01新聞〈人大DQ.懶人包|何種情況下可DQ議員?開政府直接頒布先例〉,當中提及「根據人大決定,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情況可分為5種」、林鄭稱人大釋法說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出任公職的法定要求,反映DQ非由公務員決定,而是人大決定。
區家麟另提及「教師教材不夠政治正確、考題傷害民族感情,統統DQ」,伍淑娟早前盤問時質疑欠缺事實基礎。余大狀今呈上有關教育體制的新聞,以提供事實基礎,包括明報新聞〈國安處擬推匿名舉報熱線 人權監察:鼓吹文革式監視〉、文匯報新聞〈工聯設熱線檢舉不良教師教材〉及HK01新聞〈2020回顧| 通識科整頓、歷史考題DQ 教師:難安心教學〉。
案件周二(4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審訊第四十七日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審訊第四十八日
【立場案】被問政治評論能否分三級制 鍾沛權: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
審訊第四十九日
【立場案】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作者包括梁振英、屈穎妍及人民日報 皆觸犯控方所設「戒條」
審訊第五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