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40天。發起「三投三不投」、網名「李伯盧」的吳政亨被指為初選組織者之一,趙家賢表示直至逾兩年前上庭才得知「李伯盧」身分,並認為他「講到好支持初選」、「好似係一齊舉辦初選嘅其中一部分」,同意其文章予人印象他是初選組織者之一。趙曾就此問區諾軒及戴耀廷,區指不認識李伯盧,戴則指李是曾協助他雷動計劃的粉絲,認為其組織對民間推動初選很有用。此外,趙認為「三投三不投」籲不投給不服從初選的參選人或違《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但戴回應:「點會咁容易有問題呀,嗰時雷動計劃,我哋賣廣告都冇嘢呀!」

趙稱直至前年上庭才知道吳政亨是「李伯盧」

主控萬德豪下午就發起「三投三不投」、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吳政亨發問。在主問下,趙家賢表示知道「李伯盧」(吳政亨網名),並指在李於 Facebook 專頁發表政見時首次認知該名字。趙指在初選前無接觸過李,僅從戴耀廷、一些政界人士和傳媒報導聽聞他,直至2021年3月1日就本案首上庭才知道吳政亨就是「李伯盧」。

趙稱組織者終要求落選者承諾服從參選機制及支援「35+」 包括不參選及支持勝選者

「李伯盧」發起的「三投三不投」,呼籲在初選和官方選舉投票,並投給初選勝出者;及不投票予「不支持、不參與及不服從」初選的參選人。萬德豪續問,初選原本想法是否要初選落選者支持勝選者?趙表示,以往傳統民主派初選也有討論,有政黨組織同意該做法;但亦有組織認為落選後既已不會參選,是否支持勝選者應視乎情況而定,如有否被勝選者邀請等,亦有人擔心若為勝選者助選,「冇咁鐵票」的支持者會因此流失並轉移。

法官陳仲衡一度指是問及2020年的情況,趙指「知道法官閣下,我盡快會講我嘅想法」,續指因此至2020年戴耀廷提出「35+計劃」,亦沒有指明落選者一定要支持勝選者,因落選者已承諾不參與正式選舉和已作「取捨」,票源已更集中不會被分薄。

萬德豪追問,趙是否知道李伯盧對此的意見?惟代表吳的大律師石書銘即提出反對,法官陳慶偉不批准繼續發問。萬續改問組織者最終的看法,趙表示最終落選者須服從初選機制、不參與選舉,亦要承諾用其方法支援整個「35+計劃」,包括支持勝選者參加官方選舉。法官陳仲衡問是否即等於選舉按金收據上列明的條款?趙指大致上是,亦同意這是發還按金的條件,亦同意在各區協議最終版本亦有提及相關條款。

趙指戴協調會上引述李伯盧說法 指民間亦提出要服從初選機制

被問到戴耀廷在會議上如何談及李伯盧,趙指起初在協調會議,戴沒有提及落選者一定要支持勝選者,惟在討論過程中,有政黨和組織開始如此表明。趙續指,記得戴會上提及李伯盧時形容他為民間團體人士,並引述稱有民間團體人士希望有初選、亦望有心出選的人可參與初選,並認為候選人已參與機制就應該服從。

趙認為,戴耀廷當時欲提出除了政界討論初選機制,民間亦有提出相關想法,特別是要服從初選機制,因此戴提倡落選者須支持勝選者。趙並指其後經討論後,相關條款就被寫在協議文件上。

趙指李伯盧如成「舉辦初選一部分」 曾問區諾軒「呢條友乜水」但獲回覆不認識李

萬德豪續問及趙有否聽過「三投三不投」,趙表示聽過並知道是李伯盧提出,當時有政界朋友告知他相關運動,李伯盧曾稱「三投三不投」獲戴耀廷「加持」。趙續指他於5月底至6月中,即民主動力答應承辦初選後,曾與區諾軒就吳政亨和「三投三不投」討論,他當時認為李伯盧「講到佢好支持個初選,個形態變到好似係佢協助緊呢個,舉辦初選嘅一部分」,「我就打問號啦當然係」,此時鄒家成望向吳政亨笑着搖頭,被告席亦傳來「痴線」。

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指法庭傳譯主任有錯,似乎將吳說成是初選組織者的一部分,但趙並無提及吳是組織者之一。法官陳慶偉續問趙,根據吳所發表的文章,會否給予趙印象,吳是組織者之一?趙一度停下思考,陳慶偉指這是很簡單的問題,着趙簡單回答,趙續說「Yes」,這時鄒家成搖頭發笑。

趙續憶述當時問區諾軒:「喂區軒,呢條友乜水嚟㗎?佢好似係一齊舉辦初選嘅其中一部分咁嘅?」,又問:「係咪你同戴耀廷除咗邀請我同民主動力之外,仲邀請埋佢,係咪有啲安排我唔知道㗎?」。區則回答指他完全不認識也不認知此人,趙逐向區表示「我好擔憂個情況」,鄒家成張開嘴巴發笑。

戴耀廷指李伯盧是其粉絲曾助雷動計劃 其組織對民間推動初選很有用

趙家賢之後再問戴耀廷有否聯絡過李伯盧,並問及「佢究竟係咩角色、咩身分嚟㗎,點解好似變咗係初選嘅其中一個舉辦方咁樣?」,戴表示李伯盧是其「fans(粉絲)」,曾幫忙他舉辦的「雷動計劃」,戴認為該些組織對在民間推動初選很有用。

惟趙向戴表示,「35+計劃」是民間初選,望集中票源在出選名單上以免浪費選票,而參選人須遵守機制,若落敗就自願地不參與官方選舉。趙強調這是出於參選人的自願態度,因根據香港的選舉條例,任何人都有自由參與或不參與選舉。這時延伸庭的岑敖暉微笑。

趙認為「三投三不投」阻礙參選人會違選舉條例 戴:雷動計劃賣廣告都冇嘢

而對李伯盧提出的「三投三不投」,即呼籲在初選和官方選舉投票,並投給初選勝出者;及不投票予「不支持、不參與及不服從」初選的參選人,趙家賢認為「三投」對勝選者是一個「支持嘅動作」,但「三不投」對有機會參選的人而言是一個「阻礙」。

萬德豪一度指就「三投三不投」的證供已足夠,惟趙稱「主控好快㗎啫」,法官陳慶偉亦指明白趙是想說他反對「三投三不投」,因認為會限制人們參選的自由,趙指「冇錯嘅法官閣下」,重申這樣會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法官李運騰問及戴耀廷有甚麼回應,趙引述戴當時回答:「點會咁容易有問題呀,嗰時雷動計劃,我哋賣廣告都冇嘢呀!」,並回應聽到趙的關注,指會叫李伯盧在推動時更為小心。

案件明早續審。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日
趙家賢稱上庭前不知「李伯盧」身分 同意其文章予人組織者印象
趙家賢稱提名表格寫法「籠統」如「九二共識」 為安撫泛民及抗爭派
趙家賢:選舉延期後戴耀廷未棄否決財案想法 欲建全民投票系統向泛民「施壓」

每周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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