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40天。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續作供,指於初選提名表格加入「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條款,是因傳統民主派和抗爭派對是否簽協議對立很大,而條款寫法「籠統」,是為安撫迎合主張簽署和不簽的兩派,讓他們各有解讀,有如「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多名被告發笑。趙又同意,原由戴耀廷和區諾軒決定參選人有否違反計劃共識,以決定是否沒收選舉按金,惟因他已退出初選、立法會選舉亦延期,故民主動力在無考慮有否違共識下將所有按金發還參選人,亦無向參選人確認有否遵守提名表格條款。

趙家賢稱各區共識為進行初選投票和否決財政預算案 提名表格列認同協調會議共識

主控萬德豪就提名表格發問,當中第二點條款為「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控方問「共識」是指什麼,趙未有正面回答,僅強調就該「協調會議共識」,「我有特別講到明係戴耀廷同區諾軒主導,因為並不是由民主動力去主導同進行協調」。萬德豪打斷指是問他該字眼的意思,法官陳慶偉亦指簡而言之即趙不知道?趙續指「因為各個區有啲唔同嘅關係」,故當時用了一個「籠統」的寫法。

趙同意法官陳慶偉指,他被告知協調會議上達成共識,否則不會加入上述條款,並指是戴耀廷告訴他。趙並指,戴曾向他提及各選區達到共識才可進行初選,「而點樣去運用基本法嗰個權力(否決預算案),就各個區係有一啲唔同嘅寫法」。陳慶偉續問,戴有否告訴他協調會上達到的其他共識?趙指「回憶所及冇」,指主要是否決權的問題,「當然對我嚟講最重要係佢同意初選要做公民投票嘅形式」。趙確認,即會上共識是進行初選投票,及同意否決預算案,只是字眼有不同寫法。

趙稱提名表格條款「籠統」以安撫抗爭及傳統泛民 指如「九二共識」各自表述

法官陳慶偉續問,「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是指什麼?趙指「35+公民投票計劃」是指初選這個讓市民參與投票的「活動項目」,重申民主動力是選舉服務提供者。至於「目標」,趙指是望民主派能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

趙續主動補充,於6月初草擬報名表格,事後戴耀廷於記者會上稱毋須簽署協議,惟之後本土抗爭派三人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故民主動力加入第二點條款。陳慶偉問,即加入條款是為了安撫(pacify)抗爭派和迎合(accommodate)不願簽聲明的人?趙同意,指條款寫得較「籠統」,是因「墨落無悔」出台後,傳統民主派和本土派「變咗個對立性好大」。

法官陳慶偉續問,趙家賢或民主動力有特別請參選人留意第二點嗎?趙指記憶中總幹事簽收文件時,「佢回條好似有特別提到呢樣嘢嘅,因為咁樣先至能夠令到本土抗爭派或者傳統民主派都睇到大家用咗呢個條款,我叫做係用佢哋個角度去解讀,叫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九二共識』嗰種」,鄭達鴻、鄒家成、彭卓棋等多人發笑,陳志全亦邊皺眉邊笑,何啟明一臉驚訝。在延伸庭的黃之鋒則大笑及「O嘴」。

陳慶偉笑着說,「One China policy, 一中各表」,並再向趙澄清,即參選人交表時,總幹事黎敬輝會請他們留意第二點?趙同意,指行政上有這樣做。陳續問,即黎會要求參選人簽署認同第二點?趙指不記得形式,但因參選人參與此「項目」要繳交一萬元按金,「應該收按金時大家有啲文件確認,可能將呢個條款特別提示出嚟」。

趙指總幹事製作按金收據 列明若違共識沒收按金 稱由戴耀廷區諾軒決定誰違共識

萬德豪續展示民主動力予參選人的選舉按金收據,趙家賢指由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準備,參選人報名時附上一萬元的按金支票,民主動力就會給予此收據,並指當黎向他匯報時,他才知道有這張收據。

收據第二項條款同樣提及:「『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候選人必須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趙家賢同意此條款與提名表格上的條款相同。

至於第三項條款列明:「選舉按金將於立法會選舉後全數發還;如候選人違反上述共識,將不予發還」。趙表示,當初答應戴耀廷邀請承辦初選時,戴曾提及民主動力會收選舉按金,若參選人違反條款就要沒收。惟就怎樣才算是違反共識,「呢個並唔係我哋民主動力嘅決定」,而需由會議協調人戴耀廷及區諾軒決定,民動只是執行角色。趙相信黎敬輝因此加上相關條款,並稱忘記是他與戴開會時被黎聽到此說法,還是趙聽到戴說法後向黎交代。

被問草擬好提名表格後有否給予戴耀廷或區諾軒審批,趙稱曾將表格放上組織者群組,知道戴曾看過,區亦指「戴耀廷有睇過得啦」;至於收據則沒有放上群組,趙重申因總幹事在使用收據時才告知他,已製作收據方便行政工作。

趙稱選舉延期後將所有按金發還參選人但無考慮是否違共識 僅呂智恆未取回

李運騰續問,民主動力何時將按金發還予參選人?趙表示在2020年9月6至8日,因之前要處理票站的行政開支;並指發還時亦一併安排選舉開支單據予參選人及其團隊申報。李提到,趙早前稱是否發還按金不是由民主動力決定,但這卻發生了?趙解釋,本身戴耀廷邀請他時,計劃並非由民主動力決定是否發還按金;但當政府宣布選舉延期後、加上趙於7月16日宣布退出初選,「我哋民主動力要做返一個服務提供者嘅責任」,將所有資料發還予參選人。

趙同意,在發還按金前沒有問戴耀廷或區諾軒,指因他已退出初選,他只是「做返本身初選計劃嘅工作」,即處理善後工作。李再問,即他們沒有考慮是否符合第三項條款就發還?趙同意,強調已與民主動力退出之後任何關於35+協調的計劃。李續問,是否所有參選人都有取回按金?趙表示絕大部份人已取回,除了呂智恆,指當時職員多次聯絡呂取回資料及支票不果,最終他沒有取回。

趙指戴耀廷着民主動力收取參選人夾附共同綱領 強調民動只存放不跟進

萬德豪其後問到,有沒有參選人不同意表格上所指的共識?趙表示他及總幹事均沒有收過任何相關提問。萬再展示提名表格,內有予參選人寫政綱的「方格表」,其中施德來在「方格表」附上其名字、個人資料及照片,並在政綱一欄張貼「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的單張。趙表示,該表格是模擬官方選舉將相關資料打印予選民的做法,而民主動力無將資料寄予選民,只是吩咐站長張貼在票站予人查閱,與官方選舉做法相同。

趙亦同意,有些參選人會自行附上本身不屬提名表格的共同綱領。萬德豪問參選人是否可夾附任何資料?趙表示「正常唔應該係咁處理」,惟當時九東及新西有自行簽署的綱領,作為協調人的戴耀廷及區諾軒都覺得「地區做主導」,作為初選倡議人的戴亦曾在組織者群組及與趙的通話表示,希望民主動力照樣收取該些綱領。趙強調當時已向戴表明,「我哋民主動力只係按戴耀廷嘅要求,接收呢啲文件作存放,唔會作任何跟進」,因為並非民主動力需要收取文件。

趙認為簽署等於會遵守條款、無再向參選人確認

就提名表格的第3至7條,包括聲稱沒有外國居留權、不曾因《立法會條例》被DQ等,趙稱是參考官方選舉表格中合適的部分,並複製在初選提名表格上,強調他們望能選出市民支持的民主派代表參選官方選舉,故須遵守所有相關的條款,尤其第6條「特此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趙重申這是民選議員的「應有之義」。

法官李運騰追問,趙複製條款的做法是想確保參選人能夠入閘,但他有沒有確認參選人有否遵守條款,包括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趙表示與正式選舉做法一樣,簽署就等於確認整個頁面的條款。趙亦表示自己不會問參選人相關問題,「因為喺民主動力同我本人角度會覺得,呢個官方選舉都需要一啲條款守則 ,你簽署得嘅就需要遵守」。法官陳仲衡問到,趙是否知道有參選人曾因違反《立法會條例》而喪失提名資格,趙回答指:「當時唔清楚」。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日
趙家賢稱提名表格寫法「籠統」如「九二共識」 為安撫泛民及抗爭派
趙家賢:選舉延期後戴耀廷未棄否決財案想法 欲建全民投票系統向泛民「施壓」

每周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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