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自2019年後,建制派一直對中大管治表示不滿,包括校長段崇智獲續任。三名立法會議員逕自提出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將校董數目由54人減至34人,並將校內及校外校董數目由1:1改為1:2。中大校董會成立專責小組跟進改組事宜,周一(4月17日)提交的報告中,建議人數大減至25至34人,校內校外委員比例則為1:1.64至1:2.13之間,換言之將由校外委員佔多數。小組亦建議將校長任命改為須三分之二或75%通過。

中大校董會周一(4月17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重組校董會,包括早前成立的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報告。報告認為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仍然合適。專責小組的報告倡精簡校董會規模,人數由目前的54人減至25至34人。至於校內校外委員比例,則由1:1改為1:1.64至1:2.13之間,小組指與其他大專院校相若。

專責小組倡保留校監委任成員權力

中大校監即行政長官目前可委任6名中大校董會成員,專責小組報告提到有持份者認為校監不應委任任何成員,以免受政治干預。不過報告指「為體現中大向公眾問責的原則」,校監應繼續委任部分校董會成員及主要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司庫。

至於選任中大校長安排方面,小組報告提到,目前大專院校中中大、港大及浸大只須校董會簡單多數通過校長任命,教大及理大則為三分之二,城大則為75%。專責小組則建議中大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任命,改為需三分之二至75%成員多數通過。

校董會精簡後,專責小組建議「考慮」削減目前立法會議員的3席,並將中大校友評議會的席位由3席減至1席,而校董會委任的成員中,須至少有一名中大校友。小組又認同新增2席分別由本科生及研究生選出。

由於日後校內成員將大減,料將削減書院院長的4席,小組倡考慮其他方法確保書院與校董會有良好溝通,包括邀請書院院長列席會議。

過半意見不認同現時檢討校董會組成

專責小組是於去年12月成立,由中大校董會副主席陳德霖出任主席,檢討2016年重組校董會方案等,進行諮詢並向校董會提交報告。專責小組在諮詢期內收到880份意見書,惟當中顯示,認同現在是合適時機檢討校董會架構的人士只佔42.3%,不認同的逾57%。此外,大多數回應者反對將委任校長的門檻提升至75%,又認為要削減立法會議員校董議席,以及維持中大校友評議會的3席。

根據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校內成員方面,廢除的席位包括書院院務委員會選出成員(4人)、教務會選任成員(3人),書院院長則由4席減至2席,學院院長及研究院院長由9席減至2席。當年方案亦建議就教務人員及非教務人員各選任1名校董。至於校外成員,書院校董會選任成員由8人減至6人;中大監督委任人數由6人減至3人;立法會議員由3席減至2席;校董會委任成員由6人減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