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案發時已婚的警務督察,涉強吻懷孕女店員及「揸胸」,並事後跪地求饒稱可付1百萬,他否認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9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事主想「屈錢」並設局,又指對方案發時溫柔地叫「喂呀」,反問:「你畀人非禮會咁嗌咩?我畀人非禮會嗌行開、救命啦!」被告指事後遭事主丈夫掐頸,並解釋自己跪低稱可付「一球」的原因:「我跪低唔係做錯,係畀人打到跪低!」他又指知道事主夫婦有經濟困難「無錢生仔」,於是「投其所好」冀以金錢令對方停手。

被告亦在庭上模仿事主「扁嘴」的表情、扮女聲說話,並伸手舉腳;他斥事主「演技精湛」、「可以去藝員訓練班」。

被告為現時停職的高級警務督察李卓賢(34歲)。

被告稱事主突談及身材好 庭上表示:你唔尷尬,尷尬嘅就係我

被告今繼續自辯,他供稱當晚到店後,事主X使開另一女店員,店內只剩被告與X。被告強調:「從來未見過X使走佢下屬」。之後X告知被告今日只有數千元銷售額「好慘」,並著他幫忙買貨品。

被告指不久後X落閘,兩人繼續傾談,X談及自己「谷奶」,怕被粉絲知道她懷孕。被告即回應:「換咗衫都誇張喎,真係谷奶喎。」被告稱X卻突然談及自己「身材好」,並稱:「不嬲都有,嘩哈哈!」被告聞後覺得尷尬,於是立即轉移話題,他強調:「我講正式生理問題,佢無啦啦講鹹濕嘢,你唔尷尬,尷尬嘅就係我!」被告亦反問:「如果我鹹濕就唔會講谷奶,講大波大胸啦!」他激動指:「呢個直頭係老屈,我唔敢望佢添呀。」

被告庭上模仿事主扁嘴又扮女聲 斥她「表情豐富、演技十足」

被告指,兩人其後進入休息室聊天,X開始收拾物品。X表示:「我就嚟唔做啦,阿哥唔係唔幫阿妹呀?」被告知道是意指叫他買貨品,涉及錢的問題,因此再轉移話題。被告見X「扁晒嘴、嘟長個嘴想喊」,他於庭上模仿X扁嘴的表情並低聲稱:「嗚......」,又指她「表情豐富、演技十足」。被告指他見狀即舉高手指並叫:「妖!」,並再示範舉高手動作維持約10秒。之後被告模仿X「攝」出嚟,他在庭上半蹲又提高聲調扮X的女聲稱:「做咩啊?」,亦強調當時X「好姣」。被告指當時X的臀部可能撞到其腰。

被告指事主想「屈錢」反指被人非禮不會溫柔地叫

被告指覺得X很煩,遂揚手示意她行開,這時X溫柔地叫:「喂呀!」被告強調:「聽清楚佢語調。」惟庭上播放閉路電視,顯示X是高聲尖叫。被告指自己踩上櫈欲離開,X則叫他「落返嚟」。被告反問:「如果我錫佢摸佢,佢點會叫我落嚟?我擒上去佢度呀?」被告激動指:「老屈都唔係咁玩!我只係當佢朋友、阿妹咁樣玩!我覺得佢想屈錢,真心!」被告指很介意別人問他關於錢,又承認當時醉酒。

被告指X曾扯着他的手,於是他推開對方。被告又強調閉路電視拍攝到的手是屬於X,「點會係我呀?我長臂猿嚟㗎?」他續指X其後對空氣叫「喂呀」,被告於庭上激動稱:「我無掂到佢,做戲都唔使咁!」

被告否認有強吻X,亦否認將手伸入其衣服,並指X在庭上示範時需要搲低自己衣領才可伸手,但現場位置狹窄根本做不到。被告批評X的口供不合理。他亦強調只有37秒,根本不可能如控方指脫下口罩強吻及非禮X。被告於庭上激動且語氣急促稱:「佢開頭叫『喂呀』好溫柔,你畀人非禮會咁嗌咩?我畀人非禮會嗌行開、救命啦!」

被告稱懷疑遭事主夫婦設局

事後X的丈夫Y到場,被告指Y曾掐他的頸及將他撞向牆。他指Y比他高半個頭,亦很大力,當時裝腔作勢想打架。被告庭上突然主動稱:「我係 senior inspector(高級督察),受過 criminal law training(刑事法訓練)」,認為這並不構成非禮,所以覺得Y有誤會,亦一度懷疑自己遭「set-up(設局)」。

被告引7.21事件指警方不會即日拉人 故當時想離開

被告解釋當時稱「要拉實拉到我」,是因警方一般都不會即日「拉人」,他更強調:「7.21拉人都係之後先拉」,並指大眾對警方拘捕有誤解。被問到為何急忙離開,被告一度反問:「無犯法點解唔走得?遇到撞車黨碰瓷黨走唔走得?」他又指自己是店舖VIP,對方會有其地址及身份證資料。

被告稱跪低非因做錯:係畀人打到跪低!

至於被告為何會向Y跪低稱「一球唔夠,我畀夠兩球你」,他解釋因Y的暴力升級,「用手叉落我大動脈」,他感疼痛並驚慌得用手擋。被告庭上激動稱:「我跪低唔係做錯跪低,係畀人打到跪低!」辯方續問其意圖,被告反駁:「唔係意圖,係 natural reaction(自然反應)。」

被告指,由於受到Y的非法暴力對待,於是打算用語言控制對方,希望他停止使用暴力。被告描述時語氣急促沒有停頓,辯方提醒可減慢語速,被告稱:「我盡量控制我情緒,希望你明白我感受。」

被告稱知事主經濟困難 故「投其所好」冀以金錢令他停手

被告亦曾對Y稱:「對你個仔供書教學」、「用餘生協助你屋企」,被告解釋因知道X及Y的家庭有經濟困難、欠缺金錢。他指曾聽到X稱「無錢生仔」、「差3百萬先可以湊大個仔」;X又指無錢住私家醫院,亦未能聘請外傭或陪月,因此知道「生仔」對X而言構成財政壓力。被告指為了令Y放手,於是說一些話「投其所好」。被告強調從沒想過真的給予一百萬,因「我銀行戶口得40萬」,又指他曾揚言要付「幾千萬、一億」,他反問:「咁你哋當真呀?」

至於被告稱「我係公務員唔可以坐監」,他解釋指:「老屈一個公務員更慘」,因公務員需接受紀律聆訊,或會被革走,因此著Y「唔好玩咁大」。

被告指事主其後有回店舖工作 質疑若被非禮的話為何回去

被告又指,X與客人或店員拍照時會「攞個胸撞人哋」。對於Y早前稱妻子事後需看精神科,被告反駁指X之後有回到該店舖工作,並質疑:「正常人畀人非禮完點會去同一間分店做?究竟呢個人係 honest 定 dishonest?」被告指X親密對待男客人,原因離不開一個字:「錢」;又指她不停裝作楚楚可憐,目的為「收兵」叫人購物。

被問為何無拍傷勢 被告開名指總督察不正確處理

被告強調自己手上仍有Y襲擊的疤痕,當時有報警,但卻不想繼續追究,因知道Y的經濟有困難,「佢喺屋企經濟支柱。」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質疑他無拍攝有關傷勢,他稱曾向總督察湛耀光展示傷勢,但對方卻不正確處理。

被告指事主演技精湛:可以去藝員訓練班

控方問他是否知道「false imprisonment(非法禁錮)」,被告稱:「警務處無咁教,但督察有自學精神。」被告不同意與X的關係無受對方的「黃色政見」影響,又斥X「演技精湛」,而被告則「當局者迷」。被告翻看對話才發現X經常談及錢,他在庭上批評X:「為錢同你扮 friend 有咩咁出奇」、「呢個人係真誠定虛偽」、「佢演技可以去藝員訓練班度訓練」。他又指X的作供不盡不實,可能誇張。

控方質疑事主無接受一球 被告:騙徒技倆不是咁簡單

被告早前稱X目的為「屈錢」,控方問到為何X及Y均無接受被告提出的一百萬,被告笑言同意,但隨即反駁:「但事情並不是咁簡單,騙徒嘅技倆不是咁簡單。」惟被告同意辯方指出X曾問他借錢。

被告強調想離開 但為幫事主故留下

被告於案發前半小時曾向妻子發訊息,問女兒是否發燒,但妻子回應不是。被告強調自己想盡快回家,惟X卻想繼續與他聊天。控方質疑被告在店內逗留兩個小時,卻不趕快回家看妻女,被告無奈表示自己不想逗留:「作為朋友佢話唔夠數,佢叫我唔好走。」裁判官梁雅忻問,既然被告稱要幫朋友,為何不買貨品;被告指自己買了數千元貨品。梁官追問:「咁咪走得囉?」被告回應:「佢叫我唔好走」,並反問:「佢落半閘想我走定唔走?我可以夾硬拉閘走,但好似好無禮貌。」

被告指不應提及其家庭情況 因家事法庭正處理中

被告又嚴肅向控方表示:「我屋企情況唔應該而家提及,因為 family court(家事法庭)處理緊。」被告不滿地反問控方:「我幫朋友,你想 interpret(詮釋)咩?」他續澄清:「我同佢完全無嘢,無曖昧關係。」

至於飲酒方面,被告強調雖然每次晚餐都會飲酒,但工作期間絕無飲酒。而案發當晚他飲的 whiskey highball 約有9至10%酒精濃度,被告同意當時清醒。

案件下周一續審。

非禮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的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X。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被告向X及Y提議給他們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他涉非禮的案件。

案件編號:KCCC218/2022

昨日審訊
涉強吻懷孕店員及摸胸 督察辯稱曾遭事主「胸撞」 對方為黃絲養狗名為「popo」

前日審訊
督察涉強吻店員後跪地稱付一球 辯方質疑衣領高難伸手 事主反駁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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