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案發時中五生認暴動罪 判入教導所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7日警方開始封鎖理大校園,示威者在校園對出的暢運道與警方對峙,至翌日凌晨約5時,警方在該處拘捕19人。一人去年已認暴動罪,判入教導所。另外18人案中有12人認罪,其中案發時16歲的中五男學生,今(9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林偉權指,案發時正值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初的和平遊行被少數暴力人士挾持,很多人在理想及熱情的鼓動下,未經深思熟慮就參與暴動。
案發時16歲、就讀中五的學生鄭梓顥(現年19歲),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另面對「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
官:無證據顯示被告為帶領角色及曾用暴力
法官林偉權指,教導所報告顯示他有悔意,被捕後努力完成副學士課程。而辯方求情則指,被告案發時年輕,受社會氛圍影響而衝動犯案。
林官續指,案發時正值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初的和平遊行被少數暴力人士挾持,很多人在理想及熱情的鼓動下,未經深思熟慮就參與暴動,藉此壯大暴力人群的聲勢。本案無證據顯示被告為帶領的角色,以及曾使用暴力,但他參與在人群之中,罪責仍不輕。林官接納報告建議判教導所,並指此判刑對社會及被告個人而言,勝於將他關進監獄。
認罪被告中,有3人已判教導所,包括陳浩漁(20歲)、黃雅穎(19歲)及馬健文(20歲)。其餘8名被告,將待不認罪被告完成審訊後才一併判刑。
另一被告李家樑(案發時18歲,現20歲)去年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733/2020、DCCC617/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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