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 有限智能男子判囚7個半月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多人被捕。女團EOS成員之一的廖樂兒及友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脫,但同案31歲的有限智能男子則罪成,今(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7個月15天。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與人群包圍警署並針對警方,因此適合判監禁式刑罰。
被告朱德成(31歲,演員),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成立。就非法集結罪被判囚6個月;涉管有鐳射筆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判囚3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指被告完成特殊學校中六課程 相等於小三程度
辯方求情指被告腦部發展遲緩,其父母離異,被告一直與母親居住。被告已完成特殊學校的中六課程,相等於小三程度。辯方確認被告有俗稱「白卡」的殘疾人士登記證,亦指他有領取傷殘津貼,同時任職自由身演員賺取生活費,月入大約1千元。
被告求情指因好奇留在現場觀察
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透露,他當日好奇故留在現場觀察,並受到人群影響犯案,事後已感後悔。被告女友同樣為發展遲緩人士,她亦有撰寫求情信,提到在其母親患癌期間,被告到女友家中悉心照顧母親。被告母親的求情信則指,兒子分辨是非的能力較低,而且其溝通技巧有限。當日兒子前往找她,惟返家時卻被捕。
辯方:被告不如一般人理解社會事情
辯方指,兩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的情緒及精神狀態穩定。惟辯方強調,被告不如一般人同樣理解社會發生的事情,而且其自控能力有限。
裁判官李志豪一度問及被告情況是否屬於輕度智障,但辯方指報告未有顯示其智商。
案件編號:WKCC18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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