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5人暴動罪成7.13判刑 被告求情指兩度挺身而出救遇溺人士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暴動罪。其中15人的案件中,黃子悅等9名被告開審前認罪,1人在審訊中途認罪,其餘5名被告受審後罪成,今(29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求情指,有拯溺牌、為滑水教練的被告,曾兩度挺身而出拯救遇溺人士,並希望法庭考慮輕判。5人安排與認罪的10人一同於7月13日判刑,期間所有被告還柙。
不認罪的5名被告為:鍾曜禧(案發時34歲)、羅澤琛(案發時19歲,現23歲)、吳仲賢(案發時18歲,現21歲)、鄧建歡(案發時27歲,現31歲)及李子聰(案發時25歲)。
代表鍾曜禧的大狀指,鍾的父親於1991年失去工作能力,因此鍾很早投身社會工作。而羅澤琛於恒生大學修讀市場學,並參與經濟及金融學會,其大學同學兼學會主席為他撰寫求情信,提到羅一直關心社會。辯方亦強調,羅身上只有保護性裝備,亦無作出暴力行為。
代表李子聰的大狀指,李自幼與姊姊相依為命,他任職滑水教練並有拯溺牌,曾拯救其學生及一名女子。對方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指現時卻無法拯救李。辯方指李現時向受影響的人致歉,亦想起日後要透過玻璃窗與兒甥對話感唏噓,希望法庭能輕判。
同案另外10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分別為:翁芷茵(19歲,魚販)、周耀天(22歲,商人)、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中大研究助理)、黃子悅(22歲)、王汶珊(28歲,兼職菜販)及甄念賢(案發時16歲,現18歲),須還柙至7月13日判刑。其中甄念賢是於審訊中途認罪。
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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