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今月底前使足3,000元 下月方合資格領取第二期消費券
(獨媒報導)第二期消費券已在周日(16日)發放,政府早前表示約有100萬名使用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因未用完首期消費券而「攞唔到錢」。政府發言人今提醒,「合資格消費」累積額是3,000元,若市民想在下月獲發第二期消費券,須在今月底前達到要求。政府又指八達通公司會在今日起,向未符合累積消費額的登記人士發出短訊提醒,電話號碼是「9665 7134」。
政府又提醒,如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要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累積總額要求。
最後限期10月31日
如果市民在本月底前未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可領取消費券的日期,將會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再下一個月的16日,例如在8月內達到要求,則只能在9月16日獲取第二期消費券。市民最遲要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
政府又補充,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以及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獲取的消費券是半額,第二期消費券的券額則是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