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仔餅案首次提堂當日 36歲社工網上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全名 承認藐視法庭緩刑1年
【獨媒報導】反修例期間在西灣河中槍的學生「熊仔餅」首次提堂當日,36歲社工涉在Facebook上發布開槍警員全名,違反當日法庭所頒下的證人匿名令,以及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禁制令,他今天(3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被判囚21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5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指,被告轉載的新聞標題已清楚提及有關匿名令的頒布,惟他卻「故意」違反命令。不過高官信納被告未來重犯機會低,亦考慮檢控有過分延誤,故在判刑時予以考慮。
被告在Facebook轉載匿名令新聞 同時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全名
律政司代表指,被告李柏納涉於2020年6月2日在Facebook 發文公開了西灣河開槍警員的全名:「冇人知你叫XXX(全名)」。他的帖文亦附上一則新聞報導,當中提及法庭已就開槍警批出匿名令。律政司指李柏納違反了該匿名令及禁止披露警員身份的禁制令。
案情提及警方網上巡邏時發現李柏納的帖文,李在2020年6月24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是涉案Facebook帳戶的持有人,又承認轉載了有關匿名令的新聞報道,並自行加上了說明 。他承認得知有關匿名令的事宜,但指發文是希望提醒公眾西灣河的開槍事件。他在被捕後的翌日刪除了帖文。
律政司指被告挑戰法庭權威
律政司一方認為即時監禁為合適的刑罰,指被告行為挑戰法庭權威及冒犯法治。他指被告並非及時認罪,未能展示真誠悔意,律政司於2022年12月2日送達文件,但被告至2023年4月26日才決定承認責任。
律政司代表續指,雖然李已刪除相關帖文,但警員的個人資料已被公眾所知,影響力持續。他強調法庭需要發明確訊息,此種行為不會被法庭容忍。
被告求情指西灣河開槍事件感憤怒、衝動犯案
李柏納的誓章及求情透露他現年36歲,是一名註冊社工。他現時在長者中心工作,與母親同住,每月需要支付所有家庭開支和租金等,現時戶口結餘只有約5萬元。
李柏納指他作為社工一直關心香港的社會及政治發展,他因為對西灣河開槍事件感到憤怒,中槍男生之後反被落案起訴,他出於衝動才會發文。
李柏納的代表大律師庭上則強調,李在調查期間表現合作,承認發布涉案帖文。他指李雖然得悉禁制令及匿名令,但沒有閱過詳情,不是有意挑戰法庭。他亦解釋李柏納需時申請法援,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已立刻表示願意承認法律責任,希望法庭以緩刑方式處理。
官信被告具良好品格、未來重犯機會低
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指,被告轉載的新聞標題已提及有關匿名令的頒布,認為被告仍然違反命令是屬於「故意」。不過高官信納被告具良好品格,亦考慮帖文幸運地不獲太大迴響,被告並非具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社交媒體追蹤人數不多,不會予以加刑。高官續考慮被告現時已明白需要遵守法庭頒下的命令,相信他未來重犯機會低。
至於律政司相隔22個月才作出檢控,高官相信並非有意拖延,但認同屬過分延誤,會在判刑時予以考慮。高官最終判處被告21日監禁,緩刑12個月,另下令他須支付5萬元訟費。
官盼數宗違禁制令案能展示遵守法庭命令的必要
本案為目前為止,違反針對警員「起底」禁制令的最後一宗案件,高官表示希望數宗案件能向公眾展示有需要遵守法庭命令,以及使用社交媒體時應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案件編號:HCMP 58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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