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和你lunch」 浸大三年級女生改認暴動 庭上答辯哽咽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暴動及蒙面等罪。同日事件中最後受審的4人否認控罪,惟其中一名案發時中六、現於浸會大學就讀三年級的女生今(7日)在區域法院改承認暴動罪,須還柙至8月14日求情,並於8月17日連同同案其他認罪被告一併判刑。女生答辯時一度哽咽,庭上親友見狀亦不住哭泣,區院法官李慶年最後指明白女生百感交集,但寄語她能「抹乾眼淚,挺起胸膛,努力向前」,盼她在服刑期間能「靜一靜」,尋找可增值的地方,尤其是她修讀的視覺藝術科目。
浸大三年級生改為認罪
學生楊麗樺(案發時17歲)開審當日原否認暴動罪,她其後在審訊中途透露擬更改答辯意向,至今天正式承認暴動罪;楊另外面對的使用蒙面物品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被告親友庭上哭泣 女生答辯時哽咽
楊麗樺在開庭前與親友告別,接著才步入犯人欄,期間親人忍不住抽泣、情緒激動,楊麗樺擁抱安慰。
至開庭後,書記向其讀出控罪詳情,問楊麗樺是否明白,楊一度哽咽未能發聲,親友見狀亦一同落淚。書記表示她可以「慢慢嚟」,楊麗樺最後說出明白和承認控罪。區院法官李慶年之後問女生需不需要休息,楊麗樺指:「我ok」。
案情指女生涉手指向火堆、以手勢與現場人士溝通
法庭接著讀出同意案情,指案發當日有人在網上呼籲罷工,於午膳時間癱瘓中環交通 。當天中午數千名示威者響應號召,堵塞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一帶。
有示威者在下午1時許在干諾道中破壞餐廳「元氣壽司」及「吉野家」,另破壞了一部雙層巴士,司機位旁邊的側面車窗被打碎 ,巴士玻璃亦被噴上黑漆 。第八被告楊麗樺被公開媒體片段拍到在上述被破壞的雙層巴士旁邊逗留 。
示威者之後於2時04分持續聚集在畢打街車路,叫喊「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等口號,楊麗樺亦被拍到與一名女子於畢打街近德輔道中沿車路上行走。
警方於下午3時17分到場驅散,有示威者築起「傘陣」,亦有人向路障投擲兩個汽油彈,導致著火。被告楊麗樺被閉路電視拍攝到曾舉手指向火堆。她之後亦被拍到在警方施放催淚煙後 ,以手勢與現場人士溝通。
警方最後在置地廣場緊急出口外一處空地截停24名示威者,當中包括楊麗樺;另有6名示威者在置地廣場中庭玻璃門外被截停。
警誡下表示知悉有「和你lunch」而到場
楊麗樺被捕後,當晚於北角警署與偵緝警員7431進行會面,她在警誡下表示知悉有「和你lunch」活動,所以前往中環,其後被捕。
辯方之後講述被告背景,指楊麗樺被捕時就讀中六,現於浸會大學修讀視學藝術。李官一度關注楊服刑完畢後,大學會否讓女生繼續修畢課程,辯方確認可以,李官遂表示:「咁都係一個好消息」。
辯方:手勢為示意一般市民離開
李官又關注案情提及楊麗樺當日曾作一些手勢,問控方會否播放片段,能了解楊的參與程度。辯方則指,楊麗樺手指向火堆時身旁有一名紮馬尾的女子,楊只是想向該友人表示「嗰到有火」。而警方施放催淚煙後作出的手勢,辯方指當時被告身旁多是穿一般裝束的市民,楊是叫該些市民離開,並非指示穿黑衣的示威者。控方則指楊的參與程度略略高於留守現場、壯大聲勢,但超出的程度不多。
李官看過片段後,認為楊在警方施放催淚煙期間作出的手勢不算是指揮,因片中所見「附近冇咩人俾佢指揮」,她似是與同行女友人示意。
官寄語:抹乾眼淚、挺起胸膛、努力向前
李官終將案件押後至8月14日求情,並於8月17日連同同案其他認罪被告一併判刑,期間楊麗樺須還柙。
李官最後又問楊:「你冇嘢呀嘛?」,明白她百感交集,但若能向前看,對其更生都有好處。李官又表示判刑時會記住對楊有利的因素,盼她服刑期間能「靜一靜」,尋找可增值的地方,尤其是她就讀的視覺藝術科目,寄語:「抹乾眼淚,挺起胸膛,努力向前」。
同案3名被告:攝影師楊耀(24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羅翔駿(24歲)和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吳雅芝(23歲)否認控罪繼續受審。楊耀及羅翔駿早前表示擬認非法集結罪,惟不獲控方接受。
連同楊麗樺,本案共7名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分別為:舞台燈光工人葉嘉朗(案發時22歲)、歐榮峰(22歲)、自由工作者傅之林(25歲)、健身教練鄭學洺(22歲)、廸士尼演員潘琬瑩(23歲)、學生黎柏言(17歲)及學生楊麗樺(案發時17歲) 。歐、傅、潘和黎另承認使用蒙面物品罪。
案件編號:DCCC7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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