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公務員事務局早前提出「簡化」公務員處分機制,當中包括完成「觀察期」的個案不再設「獨立委員會」。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較少人數的部門難以成立「獨立委員會」,而且部門人員互相認識,認為設立委員會意義不大。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華員會會長利葵燕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設立「獨立委員會」目的是確保當時人不會被上司針對及偏見影響,擔心取消後會損害公平性及助長「擦鞋文化」。她認為,即使設立委員會花時間,「如果你令到制度有公平性及一致性,你用多少少時間,我哋都覺得係合適同值得」。

楊何蓓茵:簡化機制無損公平

政府提出的建議,包括被指控的公務員由原本的4 次申述機會減至2次,接受「觀察期」的公務員將被暫停發放增薪點,而「觀察期」只能延長一次。至於完成「觀察期」的個案,則不再設「獨立委員會」,並直接交由部門或職系首長定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表示,公務員在各階段已有很多申述機會,加上過往有部門多次延長觀察期,認為簡化機制無損公平,亦能解決部門猶疑不決的情況。她又指,一些人數少的部門,難以成立獨立委員會,而且部門人員都互相認識,認為意義不大,所以刪減。

楊何蓓茵又指,現時一些個案處理時間長達2年,認為相關個案拖延太久,會打擊公務員士氣,認為簡化機制後對公務員於情理、程序都公平,相信亦有助吸引年青人加入政府。

華員會:令制度有公平性 用多少少時間都值得

利葵燕今日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精簡公務員處分機制是無可厚非,始終需要與時俱進。但她指,設立「獨立委員會」的目的是維持公平性,以免當事人受上司針對及偏見影響,擔心取消「獨立委員會」,審視程序將「由頭到尾由上司處理」,反而助長「擦鞋文化」,又稱每名管理人員都有自己的個人風格,「 無理由做到個個都一樣」,憂審視有關公務員表現時準則不一致,認為有關提議有待相榷。她稱,明白設「獨立委員會」花時間,「如果你令到制度有公平性及一致性,你用多少少時間,我哋都覺得係合適同值得」。

人數少部門可把涉事公務員調職

對於楊何蓓茵指,部門人數太少,難以成立「獨立委員會」。利葵燕表示,大多數部門人數不會太少,「應該係有能力成立到」,認為人數太少的部門,當局可考慮將有關公務員調職。

利葵燕提到,3年監察期過長,督導員每3個月就要為涉事公務員撰寫一次報告,形容是「懲罰埋佢哋」,認為縮短至一至兩年較為合當。她亦認為,簡化機制不應適用於署任人員;提交申述書的次數由4次減至2次都可以接受,可令當時人珍惜表達意見的機會。

政府在8月4日在公務員中央評議會上簡介有關事宜,並設14天諮詢讓各方表達意見。利葵燕認為,14天諮詢期不足夠,希望當局能延長至3星期至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