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暴動及蒙面等罪。同日事件最後受審的4人中,一名案發時中六、現於浸會大學就讀三年級的女生在審訊第4日改為承認控罪,今(1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指女生被捕後仍然努力讀書,參與不同義工活動,其視覺藝術學科的教授撰寫求情信,提到被告的作品顯示她對事件真誠而不落俗套的自省,將觀眾引領反思的道路上。至於審訊中途才認罪,辯方盼法庭能考慮女生與母親一直相依為命,作出此決定並不容易。法官李慶年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連同同案其他認罪被告一併再訊,期間女生繼續還柙。

學生楊麗樺(案發時17歲)開審時否認暴動罪,但其後在審訊第4天轉為承認暴動罪。

教授撰求情信 指女生作品展示對事件真誠而不落俗套的自省

辯方採納書面求情陳詞,並補充指最大的求情理由是楊麗樺選擇認罪,她案發當天被警方截停後表現合作,對警方的提問坦白回答,包括交代自己有戴黑色口罩,惟之後已丟棄。

辯方強調女生被捕後成績雖然一度受到影響,但仍繼續努力讀書。女生的教授撰寫求情信,說被告的作品展現了其對事件真誠而不落俗套的自省,作品將觀眾引領反思的道路上、效果正面,具教育意義。

辯方指被告穿白衣牛仔褲 參與程度低

辯方續提到楊麗樺案發後繼續參與不同義工活動,包括探訪長者,會在疫情時致電慰問關心,又會到醫院探訪晚期癌症病人。

就案情,辯方同意當日事件屬於中等至嚴重程度,但指並不及2019年11月18日的油麻地暴動嚴重,該案涉200多枚汽油彈,而本案只涉兩個。她指本案雖有堵路情況,但中間有不少途人經過,相對和平。在楊的個人罪責方面,辯方表示楊的參與程度十分低,她並非安排及帶領暴動的主要角色,只屬於身處現場鼓勵他人的角色。被告當天穿白色上衣及牛仔褲,唯一的黑色物品只是口罩。加上片段能看見被告到場時手持白色袋,那是她看醫生後所取得的袋子。

辯方指認罪並非容易作出之決定 

至於楊於審訊第三天才向法庭說表明承認控罪的意向,辯方引述楊麗樺的求情信,提到認罪並非容易作出的決定,因為面對控罪「真係好驚」。楊5歲時父親離世,自此與母親相依為命,15 歲開始做兼職幫補家計,她預料一旦認罪後便要離開母親,辯方盼法庭能考慮被告作出此決定並不容易,能給予五分之一的認罪扣減。

李官最後再次關注浸會大學在女生服刑完畢後,會否能讓她繼續學業,辯方確認。

同案3人否認暴動

同案3名被告:攝影師楊耀(24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羅翔駿(24歲)和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吳雅芝(23歲)否認控罪繼續受審。楊耀及羅翔駿早前表示擬認非法集結罪,惟不獲控方接受。

連同楊麗樺,本案共7名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分別為:舞台燈光工人葉嘉朗(案發時22歲)、歐榮峰(22歲)、自由工作者傅之林(25歲)、健身教練鄭學洺(22歲)、迪士尼演員潘琬瑩(23歲)、學生黎柏言(17歲)及學生楊麗樺(案發時17歲) 。歐、傅、潘和黎另承認使用蒙面物品罪;楊麗樺就該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各人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件編號:DCCC7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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