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36歲技術員涉翌日於連登回應帖文時,稱「刀既形狀好重要,首先吉畜牲用既,要刺破胸/背肌同布」等,警誡下他表示僅分享肉販的「烹飪技巧」。被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2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個月。暫委法官王證瑜指,本案嚴重性較低,而且被告沒有將涉案留言置頂,其引起的反應較少。王官不接納辯方認為案件延誤屬減刑理由,因大部分時間是辯方申請押後。

被告黎哲(38歲,資訊科技技術員),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官指涉案留言引起的反應較少

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指,相比起涉及同一背景下犯案的趙浩楠及鍾志超,他同意辯方所指本案嚴重性較低,而且被告沒有將涉案留言置頂,其引起的反應較少。最後王官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至6個月。

官拒接納辯方指案件延誤屬減刑理由

王官不接納辯方認為案件延誤屬減刑理由,辯方指被捕至答辯需時一年半處理法律程序,但王官強調其中7個月是辯方申請押後以提供法律意見。

辯方指被告因社會不穩引致焦慮

辯方求情指,精神科醫生報告顯示被告受社會不穩及疫情影響,出現適應障礙及焦慮症症狀,相信導致他衝動犯案。辯方又指,被告於城大畢業,案發時於科大任職材料設計與製造學系的助理技術人員,最後因本案而辭職。另外,辯方提到被告現已與女友訂婚,而被告父親2015年因交通意外截肢,被告成為家中經濟支柱,惟在等候本案答辯期間,父親不幸離世。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同樣在刺警案後發布煽動言論的另案被告、女學生葉倩敏(22歲),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囚10個月。而亦涉相關事件的另一被告、時任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趙浩楠(34歲),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半年。

案件編號:DCCC 3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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