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單親父巴士自瀆後上層跳窗 判囚4個月、須向九巴賠近7千元
(獨媒報導)一名23歲、育有一子的單親父,涉於巴士下層在女乘客旁解褲自瀆3秒,被發現後即逃往上層,並以救生鎚打破車窗跳車逃走,他被捕後稱:「我係一時性衝動」、「我會睇心理醫生㗎啦」。被告承認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並須向九巴賠償6,850元。裁判官葉啓亮指,被告過往有7項與性罪行有關的案底,心理報告亦顯示其重犯機會高。
被告陳子傑(23歲),被控於2023年5月17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九巴63X線(屯門往佐敦方向)巴士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九巴63X線上層車廂2塊玻璃;並在同日同地裸露其男性生殖器官。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切反省,不想因為入獄令兒子長大後感羞恥。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報告不建議判感化令,而且本案控罪嚴重。葉官又指被告過往有7項同類定罪紀錄,其重犯機會高,故需判阻嚇性刑罰。最後就刑毀罪以3星期作量刑起點,就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以6個月為起點,經認罪扣減至2星期及4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另下令賠償6,850元予九巴。
辯方早前求情提到,被告於2022年底已與妻子分居,兩人育有一歲多大的兒子,原本與被告同住,現交由被告母親照顧。
案件編號:KCCC15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