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去年火炭捲交通意外 居紀律部隊宿舍男子入稟區院 向涉事司機及警務處索償
(獨媒報導)去年8月,一輛警車在沙田火炭路行駛時發生交通意外,一名警員腳部受傷送院。一名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的男子昨天(4日)入稟區域法院,指自己在事故中受傷,向負責駕駛警車的司機及香港警務處索償,認為是司機的疏忽導致意外發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亦未透露自己是否任職警員。
原告居紀律部隊宿舍 惟未透露是否警員
原告為 Wong Kwan Po,被告為 Wan Wan Cheung 及香港政府警務處。原告在入稟狀的報稱地址為順利紀律部隊宿舍,但未有透露自己是否任職警員。
入稟狀指,去年8月5日早上約7時39分,首被告駕駛的AM8364警車在沙田火炭路、近燈柱 BE0230 的位置附近發生交通意外。他認為首被告疏忽、違反法定責任而導致意外發生,亦認為警務處同樣需負上責任,故要求被告支付其在意外中的人身傷害損失,及相關利息與訟費等,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翻查報導,當日一輛專線小巴沿火炭路行駛時,意外撞向一輛警車。警車左車尾損毀、泵把輕微撬起,小巴的車頭擋風玻璃則爆裂。據悉,意外中一名警員腳部受傷,需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DCPI2861/2023